【精准扶贫】习水县2017年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 实施方案

来源: 习水县中医院/xsxzyybgs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为切实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实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继续大力实施三重医疗保障,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1、新农合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大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确保25个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例达到75%以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其他大额费用患者实行保底政策补偿,防止因一场大病导致的灾难性医疗支出。二是取消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和11类精准扶贫对象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并提高5个百分点给予补偿,切实减轻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三是进一步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患者就医合理分流,确保分级诊疗工作顺利开展。

2、大病医疗保险。按照市级统筹政策,做好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从8000元降至5000元。

3、医疗救助。一是继续实施好三重医疗一站式服务,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11类精准扶贫对象通过三重医疗保障后住院合规费用实际补偿比达90%以上。二是充分发挥500万医疗救助募集资金救助保障作用,对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通过“三重医疗保障”补偿后患者自付费用仍然过高且影响其基本生活的贫困患者及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重大疾病贫困患者等特殊群体实施救助。(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合医办、县民政局、县人寿保险公司、各医疗机构院长)

(二)强化农村慢性病管理,有效降低重大疾病发生率。

 1、继续强化慢性病普查工作。按照《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医疗扶贫工作的通知》(习府办发〔2016〕270号)文件要求,继续强化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开展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等17种慢性病病种普查工作,普查工作要精准到户、到人、到病种,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确保建档立卡困难群众慢性病筛查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做好慢性病证办理工作。各乡镇要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做好鉴定和《慢性病证》办理工作,并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慢性病患者电子健康档案,对已经办理慢性病证的患者进行分类动态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管理规定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对未办理慢性病证的患者尽快予以办理并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诊断鉴定符合慢性病条件的患者办证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合医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3、完善慢性病管理机构。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慢性病管理服务机构,县级医疗机构规范完善慢性病管理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规范完善慢性病管理科,配备专职人员,规范服务流程。县级医疗机构和县疾控中心要强化对乡村两级医护人员的培训指导,提升乡村两级慢性病管理服务水平,着力为农村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的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4、加大慢性病药物的供应保障和新农合补偿力度。乡镇卫生院要设立慢性病非基药专柜,对未纳入贵州省基本药物目录类的慢性病药品,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程序报卫计局进行登记备案后向农村慢性病患者提供,药品费用按照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执行。慢性病患者在基本药物目录内、补偿限额内的用药,患者凭《慢性病证》直接在乡镇卫生院取药,费用由乡镇卫生院垫付,县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按月或季度拨付乡镇卫生院,年度费用限额3000元。(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合医办、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三)组织实施重大疾病分类救治,确保贫困大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1、继续实施排查统计工作。各乡镇要在2016年筛查统计的基础上,按照《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医疗扶贫工作的通知》(习府办发〔2016〕270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儿童白血病、食管癌等17种重大疾病和新增4种疾病排查统计和动态管理工作,同时组织对辖区内患重大疾病且无力医治的贫困患者进行排查统计,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精准到户、到人、到病种。(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2、组织实施有效救治。对2016年已筛查建档患17种重大疾病和新增4种疾病病种且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患者,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分批次按季度组织开展集中救治,确保2018年5月前完成第一批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习水县人民医院为大病患者救治定点医院,对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大病病种,定点在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和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县级医疗机构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机制,通过对口支援、邀请专家等方式开展救治。要严格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具体细化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合医办、县人民医院)

    3、提高重大疾病患者保障救助水平。按照贵州省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偿管理规定,继续落实24个重大疾病和习水县增加的1个重大疾病(Alport综合征又称家族性遗传性肾炎综合征)等25种重大疾病的新农合补偿政策。继续将特殊病种(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药物治疗、癌症的门诊放化疗和终末期肾病门诊透析治疗等)大额门诊费用纳入重大疾病补偿,年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同时,要有效整合扶贫、卫计、残联、民政等部门的医疗救助资金,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对补偿后患者自付费用仍然过高且影响其基本生活的,作为个案按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扶贫办、县合医办)

    (四)实施家庭医师签约服务,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管理水平。   

继续大力实施家庭医师团队签约服务,将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纳入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实行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县乡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着力提高对签约家庭的健康服务管理水平,保证每一户签约贫困家庭都有1名长期联系服务的家庭医生,优先为贫困群众、慢性病患者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月开展1次以上的回访和随访,为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使农村贫困群众得到更便捷、价廉、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保到2017年12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精准扶贫”对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五)实施“医生+患者”结对帮扶,发挥医疗卫生行业扶贫作用。

已进入“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的6357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2016年筛查建档的394名重大疾病贫困患者为帮扶对象,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管理和随访服务为主要帮扶内容,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医生+患者”结对帮扶,发挥医疗卫生行业扶贫作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中心)

   (六)构建医疗联合体,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

依托县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结合对口支援关系、群众就诊流向,按照分片包干、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进县乡医疗机构医疗联合体建设,县级医疗机构要强化对“因病致贫返贫”人数多、卫生院服务能力弱的乡镇进行指导帮扶,着力提升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促进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农村贫困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七)着力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疾病防控能力。

1、继续稳固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优化现有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预防疾病发生。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并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贫困乡镇(街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达到75%以上,贫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达到80%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0%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4‰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40%以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100%以上;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认真落实贫困人群中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等慢性病的管理和服务。(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2、加强妇幼健康工作。一是全面实施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加强农村妇女孕产期保健,保障母婴安全。二是强化儿童保健管理和孕产妇保健管理。规范贫困儿童和孕产妇保健工作,加强高危儿、体弱儿和高危孕产妇监管,降低儿童和孕产妇死亡率。实行贫困孕产妇顺产免费、难产剖宫产限价收费制度,做好农村贫困妇女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确保农村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受益率达95%以上,农村贫困孕产妇100%享受住院分娩补助。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积极向省市争取乳腺癌筛查项目,提高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贫困妇女健康水平。三是优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期开展贫困人群随访及避孕药具使用情况随访,强化贫困人群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和妇科疾病普查工作,将一年一次的妇科病普查向一年两次或多次的常规普查转变,确保在家贫困妇女普查率达100%,发现疾病及时治疗,治疗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妇幼保健中心)

3、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通过患者就诊和上门随访服务及健康教育讲座等方式大力宣传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使贫困人群健康教育知、信、行达目标值,促进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不良生活行为,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意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

   (八)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改善农村就医环境。

2017年全面完成隆兴镇淋滩村、温水镇星文村等11个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群众就近就医。(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医疗卫生扶贫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扶贫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对医疗卫生扶贫工作责任单位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强化舆论宣传工作,向社会全面解读政策,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形成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医疗卫生扶贫责任单位每月要向县扶贫办、县卫计局反馈工作进度情况,县医疗卫生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负责每月向县委脱贫攻坚同步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