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行为,维护基金安全。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稽查稽核工作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将组建市县两级稽查稽核专兼职队伍,对定点医疗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落实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情况开展日常稽查、重点稽查、专项稽查和举报专查。稽查稽核采取日间巡查、夜间抽查、节假日专查、县市区互查等方式,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
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协议约定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直至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违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