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白城市委宣传部在市委党校组织召开了“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白城市医保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4-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称号。
2014年以来,在市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白城市医保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素质为基础,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文明服务水平为宗旨,以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将创建文明单位作为年度重要工作目标之一,将文明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形象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力度,实现窗口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此次获得殊荣,市医保局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奋斗,开拓创新,争取文明创建工作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