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活禽交易场所临时休市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加强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形势及环境监测结果,为有效管控源头,加强全县H7N9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决定对我县所有活禽交易场所继续实行临时休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休市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活禽交易场所。
二、休市时间:2017年3月9日-4月30日。
三、休市要求:休市期间,全县范围内所有活禽交易场所严禁活禽流入,不得存放任何活禽、光禽,不得在活禽经营市场内外进行活禽、光禽交易(不含带有检验检疫证明的冷冻家禽产品);所有活禽市场应当彻底清洗消毒。对违法违规开展活禽经营活动的市场业主和活禽经营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理。请社会各界自觉遵守并加强监督。
特此公告
全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