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公布应当停止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名单的通知》,将安徽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应当停止经营的58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其中,未申请认证换证的企业有13家,包括合肥市5家,亳州市3家,芜湖市2家,淮南市、宿州市、黄山市各有1家;正在公示的企业有11家,包括亳州市8家,合肥市、芜湖市、宿州市各有1家;已提交认证换证申请的企业有34家,包括合肥市、亳州市分别有9家,芜湖市有5家,安庆市有3家,淮北市、蚌埠市分别有2家,宿州市、黄山市、六安市、马鞍山市各有1家。
安徽省药监局要求,上述58家药品批发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待按规定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未申请认证换证的13家企业名单
二、正在公示的11家企业名单
三、已提交认证换证申请的34家企业名单
为更好地发挥安徽医药人微信公众平台的作用,欢迎大家及时主动地向身边医药朋友推荐并加入关注我们,借助分列式传播效应,不断扩大平台用户群,实现共赢!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安徽医药人微信免费发布要求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