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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海曙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指标
2017年第一次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共21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吃苦,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求。
3、年龄在35周岁(1982年3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个别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7年3月8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有户籍要求的,以2017年3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是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7、具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注册、报名及上传照片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7年3月17日中午12:00—3月21日中午12:00。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5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由于系统维护,请在报名日期内的9:00--17:00间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3月21日中午12:00—3月24日中午12:00。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