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6家涉药单位违法事实被公开

来源: 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点击上方“医药地方台” 可订阅哦!

3月9日,湖南郴州市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1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一览表,公开8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涉及涉药单位有6家。涉及的违法事实包括销售劣药、销售假药、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疗器械。

1

郴州凯程医药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止痛化瘀胶囊经检验水分含量为10.5%,标准为不得过9%,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6年12月27日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17日

2

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使用的红参经检验性状、检查水分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7年1月17日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16日。

3

湖南天瑞医药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参苓白术散经检验装量差异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7年2月15日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12日。

4

郴州市丹桂园医药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木通经检验性状、鉴别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7年3月1日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日。

5

桂东县中医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使用的钩藤经检验性状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7年3月3日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12日。

6

郴州市富春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经检验物理性能/结构强度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7年3月3日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29日。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作者:Sarah

长按指纹

一键订阅

医药地方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