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层急需或紧缺专业人才,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字〔2012〕243号)文件精神,拟直接面向高等医学院校招聘18名医务人员。
一、招聘单位、学科、人数
吉安县人民医院10人:临床医学7人、医学影像3人;
吉安县中医院4人:临床医学3人、医学影像1人;
吉安县妇幼保健院4人:临床医学3人、医学影像1人;
二、招聘条件:
1、临床专业(急需专业)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二本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本科和应历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2)年龄: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6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2、影像专业(紧缺专业)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不含医学影像技术)或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本科和应历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2)年龄: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6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实行考生网上诚信报名,报名者登录吉安县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及简历(主要是学习或工作经历及获奖情况)通过Email发至jaxwsjrsg@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联系人:肖女士或李女士,电话:0796-8442126。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等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资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应届毕业生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寸照片2张等。历届毕业生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一寸照片2张等到吉安县卫计委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招聘方式:采用笔试方式。2017年3月中下旬由县卫计委、人社局和监察局等部门组成招聘工作小组,由招聘工作小组委托相应机构负责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及场地另定。
4、聘用: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含卫计委、人社及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人员)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本人签订初步聘用协议并安排试用。
5、资格复审:2017年7月底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档案,交县人社局资格复审。
四、办理手续
凡被初步聘用的毕业生,毕业前由聘用单位安排试用,发放一定生活补贴。在正式聘用后,由人社局、编办、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办理聘用、上编、工资、人事代理等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电话:0791-86823131
地址:南昌阳明路310号江西出版大厦5、6楼
江西医疗卫生群:43969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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