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特别报道||全国政协委员 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健:强制食品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来源: 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CECA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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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产业促进会



关键词 社会监督 上市公司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健提交的两份提案都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关,分别是“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修改完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相关文件的提案”“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尽快修改完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文件的提案”。

    

李健  



食品特殊性
决定食企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应强制食品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做好食品安全。”李健告诉记者,之所以提出这一建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食品安全是全社会关注度很高的民生问题,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食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推动食品企业做好自己的社会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是社会的期盼。“食品企业要积极履行并认真发布自己的社会责任报告,这样才能重塑国人的信心;企业发布自己的社会责任报告,也是食品企业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方式和途径。”

  

  对于今年两会提交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修改完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相关文件的提案”,李健表示,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的规则主要是三个《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对促进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这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和披露的主要内容,但是存在要求笼统、不够具体细致等问题。“这与我国第一个社会责任系列国家标准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企业要国际化,必然要面对国外的机构与消费者的审视,也应该重视国际标准。”李健说。

  

  此外,李健社会责任方面的提案还包括“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尽快修改完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文件的提案”。李建说,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的规则主要是2008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和环境信息披露提出明确要求,这对促进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保护环境起到了巨大作用。“然而,这份通知至今已有8年多了。”

  

  李健称,在这段时间里,社会环境和背景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依据的法规也发生了变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明确指出要加强社会责任立法。在社会责任标准方面,201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 26000:2010《社会责任指南》,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个的社会责任系列国家标准。

  

  李健表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这份通知中,也要求上市公司“充分关注包括公司员工、债权人、客户、消费者及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但是比较笼统,例如在披露社会责任内容方面,只是笼统提出公司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以及公司在促进环境及生态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公司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等工作。与社会责任国家标准对比,在员工的就业与劳动关系,民主管理与集体协商涉及较少,公平运行实践中反腐败、公平竞争没有直接提及,消费者问题中消费者信息的保护等重要方面也没有提及。

    


上市企业
更应担当社会责任

  

  李健认为,上市公司都是我国各行各业的优秀企业,理应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走在社会的前列。为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履行社会责任,应该予以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这样才能保证相关规则更加完善更加权威,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形象和国际竞争力。

  

  为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履行社会责任,李健提出六点建议:

  

  一是以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我国第一个社会责任系列国家标准和201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 26000:2010《社会责任指南》为基准,重新审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社会责任部分内容,提出更加具体细致的要求。

  

  二是强制食品饮料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指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是尽可能修改出台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曾发布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建议修改后发布。

  

  四是尽快修改完善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相关文件,并从组织治理、员工、消费者、环境、公平运营、社区参与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发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编写指南。

  

  五是消费者责任方面,在消费者信息保护与隐私上,提出要求企业建立严格、规范的消费者信息保护制度,不滥用、盗用消费者信息。在可持续消费上,企业应从自身做起,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要为消费者提供可持续消费方面的教育,使消费者了解到自身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从而选择更加可持续的消费方式。

  

  六是增加公平运营方面的内容,加入反腐败、公平竞争、在价值链中促进社会责任、尊重产权等内容。本报两会特派记者 王薇 (本报记者 唐卫/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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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切实担当社会责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肖亚庆
央企履行社会责任责无旁贷

    

  国资委主任肖亚庆3月12日在“部长通道”上表示,履行社会责任是央企的天职,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精准扶贫等方面,央企责无旁贷应率先做好工作。“随着企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央企社会责任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包括环境保护问题、节能减排问题,如中央正在大力推进的精准扶贫,有242个县由中央企业承担扶贫任务。这些是人民群众需要的,中央也是有要求的,中央企业应当率先做好自己的工作。”他说。肖亚庆还指出,社会责任的履行也不仅仅在国内,央企有9112家公司在185个国家和地区都有投资,在国际化过程中也应该按照国际规则,按照所在国家和地区的要求履行好社会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向东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纳入社会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向东认为,社会管理的核心就是要让每个公民都要履行社会责任,而作为创造社会价值的企业在这一方面更要起到带头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化,很多农民都要走进企业做工。因此企业不能‘唯钱是图’,倘若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给农民工真正解决好工作时间、工作环境、薪酬等问题,就会有效缩小社会贫富差距。”郭向东说。

  

  郭向东指出,目前,国际上已有较为通行的《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这一标准对企业在强迫性劳动、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等方面做出了诸多规定,已成为许多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企业没有获得或违反该标准,可能被停单、撤单,甚至取消供应商资格,而履行社会责任良好的企业则可以获得更多订单。

  

  “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是,欧美发达国家曾提出对我国出口企业强制执行SA8000标准,虽然没有实现,但我们必须有主动长远的应对之策。”郭向东建议,国家有关方面应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标准”认证体系。一方面,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发展的质和量得到提高,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标准可以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逐步走向规范,提高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同时,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标准也是同国际接轨的体现。

  

  郭向东强调,由于各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也应有所不同。因此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标准”认证体系的基本原则,还是要做到“实现国际标准的中国化,中国标准的国际化”,并积极争取得到《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的授权和对等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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