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官员受贿1241万,涉及多家药企

来源: 卫生资格考试/weisz_ge

揭秘了!不良官员从药企身上挣钱共有7招,有些是企业投欢送抱,有些是官员张口明要。近日,一位落马官员被曝光的受贿细节,简直就是一部医药行贿、索贿犯罪的“百科全书”。

 

四川卫计委原官员,受贿1241万,被判12年

 

据法制晚报报道,四川省卫计委科教处原处长苏林,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招标、物资采购、药品推广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617.5万元,其个人得到1242.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据了解,53岁的苏林是重庆市人,大学文化,历任四川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医政处处长、应急办主任、科技教育处处长、四川省卫计委科教处处长,因涉嫌受贿于2015年1月8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逮捕。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苏林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1242万余元依法上缴国库。

 

判决书显示,先后有20家单位或个人向苏林行贿,苏林还索贿,他受贿时间长达12年。受贿最少2万元,最多242.5万元。细节展示这位官员从药企挣钱共有7招。

 

帮药企卖药 17次收受242万

 

苏林的帮助杨某及其成都昊康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售往各大医院,为感谢苏林,杨某先后17次送给苏林现金共计242.5万元。

 

帮医药代表卖药 按销售款3%拿好处费

 

2003年至2005年期间,成都市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业务员邵某请他帮助向医院领导打招呼,并承诺给他药品销售款的3%作为感谢费。苏林于是向资阳市人民医院、攀钢总医院、资阳市中心医院等八九家医院打招呼,邵某成功将药品销售到以上医院。2003年至2005年,邵某每次送出三五万元感谢费,共在“兰亭茶楼”给了苏林现金28万元。

 

药品列入省应急抢救药品名录受贿

 

苏林曾为和平医药有限公司经理及四川中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麦克华诺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及其公司谋取利益,收到对方给的170万元。

 

张某称,2003年,他通过苏林约见了华西医院的副院长、药房主任、麻醉科主任等人。苏林让几人帮忙将和平公司销售的“代血浆”进入华西医院销售,之后他的药品销量大增。2003年至2006年每年过年,他都送给苏林5万元现金,共20万元。

 

2006年年初,苏林帮他将“长托宁”列入四川省应急抢救药品名录,并发文向全省卫生局、疾控中心和医院推广,使得该药品能进入各大医院销售。2006年5月初,他在苏林家附近将20万现金送给了苏林。

 

向药企索贿 老板没钱写百万欠条

 

2009年,麦克华诺公司法定人张某称请苏林帮该公司药品进医院销售,苏林提出要利润的25%作为感谢费。此后苏林帮他介绍了华西医院等医院的领导,但因为没有好的药品品种,该事没办成。后苏林找他要感谢费,还说介绍了关系,没做成是张某的事。

 

因为以后还需要苏林帮忙,且苏林多年一直对他帮助很大,张某答应一次性给苏林100万元。但当时没钱,苏林就让他写了100万元的欠条,欠条写明到期后未归还就转为借款,并支付利息。

 

2013年六七月,苏林以儿子出国为由让张某先给他50万。张某在公司楼下将50万元现金交给了苏林。

 

苏林说,2007年左右,张某成立新公司找他希望继续关照,承诺送给他25%的干股,分25%的利润给他。他同意后给张某引荐了华西医院等医院的领导。因对方一直未兑现承诺,他于2012年5月提出支付利润。张某答应给他100万元,还书写了欠条,约定2013年5月前给他,逾期按10%的支付利息。因儿子出国需要用钱,他于2013年5月开车到张某办公室,让张某支付了现金50万元。

 

与妻两次出国旅游 药企老总陪同买单

 

三石阳公司总经理郑某称,2005年至2010年,三石阳公司经与苏林联系,多次中标了四川省卫生厅采购防护服、口罩项目,金额为70万元。郑某和丈夫分别于2006年2月、2010年2月陪苏林夫妻到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巴西、阿根廷旅游,并支付相应费用。苏林到北京开会时,曾将购买照相机的发票找她报销了1万余元。郑某说,她先后为苏林支付至少9万元。

 

苏林承认,2005年初,三石阳公司的总经理郑某到他办公室提出向省卫生厅销售口罩、防护服,让他提供帮助,并承诺了好处费。他同意后,省卫生厅与郑某的三石阳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2008年,省卫生厅再次采购了三石阳公司的口罩、防护服等。郑某为感谢他,两次请他和妻子到澳大利亚、巴西等地旅游,并支付了他1万余元的照相机购买费用,一共为他支付了至少9万元。

 

帮妻弟公司销售药品 在岳父家拿好处费

 

苏林称,2006年,妻弟余某和药商徐某一起合伙销售药品,徐某按照销售金额的5%给余某提成。经余某要求,他于2006年至2008年,先后给仁寿县人民医院、乐山市红十字会医院、宜宾市一、二医院领导打招呼,再由余某找医院负责人。

 

2007年,余某让徐某将宜宾一、二医院的业务转给了周某,但提成方式相同。此后,他又给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医院打招呼,让周某向以上医院销售药品。2006年至2008年,余某按照约定从徐某提成中送给他7万元好处费。2007年至2009年,余某按照约定从周某的提成中送给他10万元好处费,给钱都是在苏林的岳父家里。

 

药企受助销售额增10倍 苏林要求增加感谢费

 

2010年至2014年,苏林利用担任四川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的职务之便,以向达州市中心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等医院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四川和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医用耗材、药品销售到以上医院。2011年2月至2013年10月,苏林先后12次按照和泽公司销售回款的一定比例收受该公司股东马某等人给予的现金171万元。

 

2011年2月至2012年6月,双方约定的回扣比例为5.5%;2012年6月,苏林向马某等人提出增加感谢费后,双方约定的比例提高为7%,该部分增加的金额约为26万元。

 

和泽公司股东马某在证言中称,2010年,他和苏林妻弟余某与苏林约定,给苏林公司销售回款的5.5%作为感谢费。后苏林认为感谢费过少,提出增加为至少7.5%,他和余某与苏林协商后确定为7%。2011年2月开始,每季度他和余某根据销售回款计算出感谢费数额,在成都市锦江区江天路江水居茶楼雅间里,将销售回款的单子给苏林看,用纸袋或者绿色帆布包装好现金送给苏林,至2013年11月共12次送给苏林171万元。

 

相关医院领导在证言中称,因为是上下级关系,医院的重点学科建设、医师教育、培训等项目需要苏林审批,所以苏林打电话要求关照马某和余某,他们就答应了。如果没有苏林打招呼,和泽公司的耗材要竞争进入医院是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