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88家药商被列入检查名单!

来源: 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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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3月13日),四川省眉山市药监局印发《2017年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计划》,今年将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


日常检查与飞行检查

眉山市药监局组织实施全市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飞行检查比例不低于20%;各区(县)局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并结合实际明确检查频次。采取“双随机”方式对辖区内零售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飞行检查比例不低于20%。


跟踪检查

眉山市药监局制定全市药品零售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计划,各区(县)局于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负责实施本辖区内共388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跟踪检查。本年度药品零售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比例应不少于本地药品经营企业总数的20%。各区(县)局应在2017年12月10日前向市局上报跟踪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总结。


检查重点

(一)药品批发企业的检查要突出以购销渠道和储存条件为重点,着重查处挂靠走票、经营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基本药物、疫苗配送、生物制品、冷链品种经营企业和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企业现场检查不少于3次。


(二)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购进药品索取发票、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指导用药、处方药凭处方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含特药复方制剂凭身份证购买和剂量控制限制等方面。严格落实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处方药必须留存处方。严格监督检查生物制品、白蛋白、抗菌类、注射剂类药品违法销售、违规存储、超范围经营。加强对无证经营药品、借行医、义诊或宣传保健之名现场或流动兜售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个人回收药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结合实际确定工作任务、从严整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使用假劣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 


以下为眉山市2017年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名单:



内容来源:医药手机报(微信号:yyshouji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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