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加成!公立医院告别“以药补医”

来源: 制药师/bybio2016

3月11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召开记者会,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主任介绍了过去一年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情况,随后,李斌主任、王培安副主任和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就“‘十三五’开局之年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小编整理了与咱医疗、医院和医生相关的内容如下:

所有三级医院要参与医联体

李斌:如何缓解这种矛盾,促进优质资源下沉、重心下移?首要就是要通过改革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制度是我们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制度之首,医联体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抓手,也是一种制度创新,就是通过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把我们现在相对比较固定的格局纵横上下联通起来,形成一个合理的布局,这样就可以解决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服务体系,放大优势医疗资源效应,使得群众在家门口也能够看好病。通过医联体建设,使大的医院能够舍得放,基层机构能够接得住,老百姓能够愿意到基层去看病。

在基层的探索实践中,大体上有这样几种形式:

第一,城市的医联体,有的是紧密型,有的相对松散。主要是由三级医院作为牵头单位,吸纳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参加,形成一个医联体。这样,从内在的机制上,就使得我们这些优质资源能够及时下基层,向基层延伸。比如,北京市月坛社区服务中心,它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复兴医院是一个医联体,它周边的老百姓非常信得过,愿意到那里接受服务,甚至有的居民都搬走了,还回来租房子,住在服务中心附近来接受服务。还有其他很多地方也都创造了好的形式。

第二,在县域的范围内,现在比较好的一种形式叫做“医共体”。把医保的支付方式改革和医共体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预防、治疗、康复,提供一体化的服务,把县、乡、村连起来。有了医共体,居民在基层就能够得到比较好的医疗卫生服务,那么不仅群众花费少,医联体、医共体也会得到相应的鼓励和奖励。比如安徽省的天长市,他们一个县里组织了两个医共体,效果是比较好的。2016年,安徽天长市医共体内部下转的患者比上转的患者要多,也就是说很多群众都留在了基层看病。大病到县里去,小病或者康复就留在基层。

第三,作为专科就搞专科的联盟。专科联盟往往是跨区域的,比如说有一些眼科、儿科、妇产科这样的专科联盟。像北京儿童医院就是儿童专科联盟的一个龙头单位,他们通过人员培训、疑难重症的会诊,通过对口支援,儿童医院的一些医生也可以到联盟内部的其他医院去服务。

第四,针对边远地区,我们开展远程医疗,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这个形式也是非常好的。2016年,我们安排了地方和军队的889家三级医院,来对口帮扶贫困县的1149家县医院,实现了对口帮扶国家贫困县的全覆盖。远程医疗起的作用是很大的,举一个例子,去年8月,某一个省发生矿山火灾事故,当时有30多人呼吸道受到损伤,其中有5个人伤势危重。中日友好医院在呼吸科方面是很有优势的,当时通过应急系统提出请中日友好医院派专家前往支援,中日友好医院看到这种情况,马上开通了远程医疗,通过远程医疗组织重症专家、呼吸科专家全程指导当地的医院进行抢救。三天以后,所有的伤员都脱离了危险,而且没有一例出现严重的并发症。如果用传统的办法,我们的专家从北京赶过去,这个时间就相对长一些,就可能贻误最佳的抢救时机。

通过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我们主动地、有效地调整医疗资源布局,这也是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进行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总理政府报告的要求,今年我们所有的三级医院都要带头参与医联体的建设,相信我们解决看病就医问题的办法会越来越多

2017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王贺胜: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2017年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的时代。

改革前,公立医院是通过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贴这三个补助渠道。改革后,我们就取消了药品加成,变成了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核心是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目标是人民得实惠、医务工作者受鼓舞、卫生事业得发展、党和政府得民心。应该说,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改变以前的运行机制,还是很难的。因为它既涉及了深刻的利益调整,改的是体制机制,又涉及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所以,我们说取消“以药补医”这个机制,是我们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今年最难啃的“硬骨头”。

“药品加成”政策是我国50年代困难时期实行的一个政策,当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是,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药补医”逐步演化成为一种逐利机制,大处方、大输液、滥用抗菌素等问题日益严重,推高了医疗费用,削弱了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我们迫切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

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我们一直把取消“药品加成”作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切入点和突破口。2011年在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了药品加成。2015年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2016年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应该说,我们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每年降低药品费用,公立医院的药占比由2009年的46%下降到40%,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据今年不完全统计,预计将再次为群众节省药品费用600-700亿元。

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必须坚持三个原则:第一,必须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毫不动摇地把公益性写在卫生事业发展的旗帜上。第二,必须坚持“三医联动”打出“组合拳”,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第三,必须坚持合理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主体作用。

刚才问到怎么去实现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我想,重点是要按照“腾笼换鸟”的思路,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破除旧机制、建立新机制。腾空间,就是要开展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要挤压药品价格的虚高水分,还要开展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来激发医院和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控制费用的内生动力。调结构,就是把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把检查检验的价格降下去,把服务的价格提上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的价值,优化医院的收入结构。保衔接,就是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政策要同步跟进、无缝对接,确保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在这些方面,我们已经有了实践经验,福建的三明和安徽的天长等地都已经趟出这样一条路子,走出这样的一条路径,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除此之外,还要充分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不同于一般行业。针对当前医务人员最关心的薪酬待遇、发展空间、职业环境等问题,我们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积极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改革试点。还要健全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切断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等利益联系,保证医务人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还要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医务人员的培训培养制度,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另外,还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谢谢。

2020年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王贺胜:2016年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按照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现在已经有200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开展了这项工作,试点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已经达到了22.2%,重点人群覆盖面达到了38.8%。应该说已经圆满完成了预定的2016年的任务指标。

从现在实施情况来看,群众对家庭医生的信任度、满意度和获得感也在不断提高。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指出,很多群众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已经开始享受到家庭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而且还有很多地区优化了这些服务内容,满足了群众多元化的需求,形成了一些很有特色的经验。比如说福建省厦门市创设了“三师共管”的模式,这“三师”是,大医院的专科医师负责诊断,家庭医生负责跟踪治疗,健康管理师进行健康教育,“三师共管”共同提升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针对老年人、儿童、慢病患者等不同人群,遴选了针对性强、认可度高、实施效果好的“个性化服务包”。这些服务包提供给群众,由群众自行选择,满足群众的多样化健康需求。再比如,浙江省杭州市也出台了政策,签约居民在社区首诊时,门诊医保的起付标准下调了300元,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到上级医院产生的治疗费用,按基层报销比例报销,这也是一条很有特色的经验。

上海市提出“1+1+1”的签约政策设计,居民在选择基层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还选择一家二级医院,就是区级医院,再选择一家市级的三级医院组合签约,提供给老百姓去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些措施都让家庭医生深受签约居民的信任。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广这些典型经验,加大签约服务工作的推进力度。今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扩大到85%以上的城市,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各地将优先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入手,做细、做实签约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达到签约一个、服务好一个。还要建立签约服务的激励机制,让我们的家庭医生多管少管不一样,管好和管不好不一样,调动服务的积极性,发挥好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力争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降低临床急需的药品价格

李斌:国家谈判是有效降低药品价格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去年尝试开展以后,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所以今年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根据临床的需要,又遴选了一批可能会开展价格谈判的品种。到底是选几种,选哪几种,这几种药是由谁来生产的,目前这项工作还没有最后确定。确定之后,信息会公开。生产这类药品的企业,我们也是持开放的态度。总的原则是:第一,它是临床急需的。第二,实践证明这个疗效是比较好的。第三,在价格比较高、群众负担比较重的这一类药品里进行选择。(来源:米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