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看病可以报销了

来源: 人民医院/zzqrmyy0991

3月9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自治区人民医院作为参与测试的医疗机构,将门诊治疗纳入医保统筹支付,患者可在门诊享受医保支付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报销800元。

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含急诊),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给予支付。

以前只有住院治疗才能享受按比例报销,从3月9日起,“参保人员”在我院门诊看病也能享受报销。门诊统筹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单次门诊起付标准为10元;单次门诊统筹支付限额(含一般诊疗费)为150元,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这意味着,在门诊看病只要超过10元,就能报销,一次门诊治疗最多可报销150元,一年最多可报销800元。而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承担。


文/门诊收费科  谭怡然  

 编辑/岳知言  排版/房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