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甘油用药注意事项!

来源: 香河县康乐新特药店/klxtyd2015

硝酸甘油是把双刃剑,用好了是最为有效的缓解心绞痛的急救药物,用不好则会导致低血压、晕厥甚至致人死亡,这就应了那句话,用对了是好药,用错了是毒药。

 

注意1:当心绞痛急性发作时,应立即舌下含服。

 

注意2:服用硝酸甘油时以坐着为好,直立时用硝酸甘油可出现头晕、低血压,甚至晕厥;若躺着用药,会因回心血量增加导致加重心脏负担,从而影响药物疗效。

 

注意3:连续含服最多3次。出现急性心绞痛时,立即舌下含硝酸甘油1片,若不见效或疗效不明显,可隔5min后再含1次,最多可连续含服3次。如含服硝酸甘油3次,疼痛不缓解且伴大汗、面色苍白、四肢发冷等症状时,极可能是急性心肌梗死发作,应立即就医。

 

注意4:硝酸甘油在1天之内可多次应用。但是如果1天内心绞痛发作数次,应考虑服用长效或中长效硝酸酯类药物,以维持长期疗效,防止心绞痛复发。

 

注意5:初次含服硝酸甘油时应从小剂量开始,一般为0.3-0.6mg。

 

注意6:硝酸甘油遇空气或光线易分解失效,应棕色药瓶避光保存。

 

注意7:心绞痛患者要随时携带硝酸甘油,但最好别把药装在贴身的衣服口袋内,因为受体温影响硝酸甘油较易分解。

 

注意8:硝酸甘油通常在1-2年后即失效,有的因反复打开瓶盖,3-6个月就可能会失效。失效的硝酸甘油,在舌下含服时,不会出现辣涩的感觉,也不会出现头胀、面红等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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