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2016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
1.守法诚信在业内评价良好;
2.企业性质为民营、公有、外企、合资企业;
3.按照上年度企业营业额的绝对值从大到小依次排名入围名单;
4.结合本年企业营业额的绝对值排出最终名单;
5.积极参加光彩等社会活动,努力承担社会责任。
(二)2016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
1.守法诚信在业内评价良好;
2.企业性质为非国有控股的民营企业;
3.年销售额亿元以上;
4.三年企业营业额复合增长率为核心排名标准;
5.辅助参考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能力、核心团队、品牌影响力与行业地位等。
(三)2016年度中国医药行业10大新领军人物
1.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上榜企业主要创始人或领导者;
2.参评者所在企业须是中国医药行业百强、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上榜企业主要创始人或领导者;
3.参评者所在企业是细分行业中的龙头企业;
4.参评者对所在行业的标准制定或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5.参评者及企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6.参评者个人须具备谦逊的品格、坚定的意志、高度的责任感,在公众中具备个人影响力。
(四)2016年度中国医药行业10大新锐人物
1.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会员企业的主要创始人或领导者;
2.参评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者;
3.参评者所在企业须成立2年以上;
4.参评者所在企业须在过去的两年中营业额和净利润每年增长50%以上;
5.参评者及企业拥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6.参评者所在细分行业具有高成长性及持续增长的潜力;
7.参评者须具备经营理念的前瞻性、对行业的制度创新性、对产业的影响力、引领企业发展的冲击力和爆发力并由此体现的新锐之气。
(五) 2016年度中国医药行业守法诚信企业
1.企业要有一心一意跟党走的坚定政治信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保持一致;
2.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
3.企业热爱并积极参与光彩公益事业、注重社会道德,在国家或地方安置就业、扶贫救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和谐;
4.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自律意识强,能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没有使用格式条款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都必须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在工商、税务、药监、药检、人事等部门无不良记录,能自觉接受以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6.重质量、保安全,近三年内,企业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
7.企业符合行业相关认证标准;
8.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与客户、供应商的业务往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六)2016年度中国医药商业50强
1. 诚实守信、上下游账期结算合理,不拖欠款项;
2. 守法经营,无工商、税务、药监、药检等不良记录;
3. 企业通过GSP认证,仓储及物流现代化程度高;
4. 上下游企业稳定、覆盖率高、品类齐全,物流辐射面广、服务范围宽;
5. 具备药品特殊运输要求的资质和硬件,并达到规范要求;
6. 稳定的企业经营队伍,信息化管理程度高。
(七)2016年度中国连锁药店百强
1.守法诚信,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
2.营业收入、利润总额、门店数(总门店数与直营门店数)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
3.品牌认知度较高、品类齐全、顾客服务能力较强;
4.管理团队综合素质高,专业人才占比大;
5.上游企业稳定,消费者、合作单位口碑佳。
(八)2016年度中国优质道地中药材十佳规范化种植基地
1.种植、养殖品种具道地性;
2.种植、养殖规模在万亩以上;
3.药材质量符合药典标准;
4.实行规范化种植、养殖;
5.讲诚信、守信誉,守法经营;
6.产值或销售额在亿元以上;
7.具有稳定合作的上下游企业;
8.价格相对稳定,不参与恶意的市场炒作;
9.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10.种源清楚、基源明确。
(九)2016年度中国医药工业十佳集团金牌采购商
1.企业需是全国医药工业百强评比入围企业;
2.采购品种丰富;
3.采购总金额亿元/年以上;
4.采购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占总采购比例在50%以上;
5.采购上游企业数量在20家以上;
6.上游企业情况调查(诚信、资质、评价)优良;
7.上游企业意见反馈(守法、诚信情况)认可度高;
8.有健全的供应商采购审计制度;
9.采购方式规范,具有创新性(网购、招标、订单、基地等);
10.采购团队具有良好的整体素质(结构组成、专业人员占比等是否稳定)。
(十)2016年度中国医药研发(外包)公司10强
1. 守法诚信,严格执行药品相关法律法规;
2. 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独立的药品研发和外包服务公司,并以销售额为主要评比指标,参考团队结构、研发成果和服务能力等综合指标评定;
3. 具有横向和纵向的丰富产业链,具有国际化和一体化的服务能力;
4. 研发专业能力和服务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5. 积极主导或参与创新药的研发和多层面合作;
6. 具有合作关系稳定的国内外优质客户资源;
7. 具有专业化的研发人才团队和质量体系,具有丰富的运营经验和优秀的管理团队;
8. 上下游同行业的企业或医院情况调查(诚信、资质、评价、品牌、质量、服务、规范)优良,客户口碑佳。
二、评审程序
(一)评选开启时间(2017年3月16日)。
(二)申报阶段(2017年3月-4月20日):申报方式为候选人自荐、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推荐,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会员企业自动成为候选人。
(三)数据收集整理阶段(2017年3月16日-2017年4月30日)医药业商会向已入围公司征集数据进行整理汇总。
(四)专家审核阶段(2017年5月1日-5月15日):评选委员会做最后审核,结合参评资料,最终确定获奖公司。
(五)揭晓并颁奖(2017年5月):2016年度医药行业最具影响力榜单颁奖盛典拟于2017年5月隆重揭晓,并邀请获奖企业参与颁奖盛典。届时国内医药行业权威媒体及多家最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将报道和发布获奖结果和相关新闻。
三、评审纪律
(一)申报单位及个人要实事求是,不得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二)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消其评审资格。
四、奖项设置
2016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
2016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
2016年度中国医药行业10大新领军人物
2016年度中国医药行业10大新锐人物
2016年度中国医药行业守法诚信企业
2016年度中国医药商业50强
2016年度中国连锁药店百强
2016年度中国优质道地中药材十佳规范化种植基地
2016年度中国医药工业十佳集团金牌采购商
2016年度中国医药研发(外包)公司10强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注:参评企业、个人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