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甘卫办医政函〔2017〕116号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河南省漯河市中心医院院前急救有关问题的通报
委属各有关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康复中心医院,兰州石化总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河南省漯河市中心医院院前急救有关问题的通报》(国卫办医函〔2017〕11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特别是急救中心(站)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加强管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切实做好院前急救各项工作。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院前急救机构要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开展业务培训的同时要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人文素养,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严禁发生推诿患者的事件。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甘卫医政发〔2014〕476号),不断加强院前急救机构建设。要合理布局“120”急救中心(站)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使患者能够得到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院前急救。院前急救机构要配齐配强相关医务人员以及救治转运设备,确保适应不同情况下的救治转运工作。
四、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建设全省市(州)、县(市、区)“120”调度指挥系统的通知》(甘卫医政函〔2010〕650号)要求,加快完成“120”调度指挥系统建设,确保“120”调度指挥中心正常运行并可实时掌握人员、车辆、设备等基本信息及运行情况。院前急救中心(站)要配备专人24小时受理“120”院前急救呼叫,及时调度出车,不得延误、推诿院前急救服务。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在接到调派指令后,要迅速派出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出诊。
五、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院前急救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各地要在近期开展辖区内院前急救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并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
联系人:徐黎 (0931)4818089
邮 箱:xuli8720@126.com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主题词: 主送:委属各有关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康复中心医院,兰州石化总医院 抄送:来源: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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