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申请医疗救助须知

来源: 大厂医保/dcylbxs

大厂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申请2016年医疗救助须知

        一、本年度的申请范围是在2016年享受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市级统筹医疗保险政策在医保系统中进行审核报销,结算日期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以系统结算日期为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经民政部门批准在2016参保年度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2000元以上的;

        2.夫妻双方一方失业并在2016参保年度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的;

        3.参保人员2016参保年度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者。

        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已经发放到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可到单位查询,灵活就业人员或无单位人员请到医保大厅13号窗口查询。      

         二、医疗救助全市统一采取网上申报,参保单位负责通知、组织本单位符合救助人员或其亲属在廊坊智慧医保网站(www.zhiscity.com)或“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上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如首次登录需使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提交本人廊坊银行账号即可,也可使用非廊坊银行的账户,但需要提供开户行名称、网点信息等详细资料。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或家属在网上填报。(我县居民已在廊坊银行办理了健康卡,参保人员可到北辰路廊坊银行领取,使用此卡申报)。

        三、参保人员已故且无本人银行账号的,可由亲属申请领取医疗救助金,提供亲属的银行账户,非本人账户不能够在网上申报,需下载填写纸质《医疗救助申请表》、《委托书》、《家庭关系证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审核后上报医疗保险所。灵活就业人员的由家属直接到医疗保险所申报。

        四、低保人员在网上申请的同时需向医疗保险所提供低保证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费用凭证及复印件;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和领取失业金的费用凭证及复印件。

        五、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必须在3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所需材料交到医疗保险所。各参保单位可登录邮箱yiliaojiuzhu2016@163.com密码8855391下载相关医保政策和所需文件。参保人扫码关注“大厂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医保政策。

        六、由于15位身份证号码不能在网上办理医疗救助申请,涉及单位要在3月22前完成新身份证号码上报,以便市医保及时完成“廊坊智慧医保”数据更新。本单位15位号码名单等问题请在“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群”中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