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关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部分分院的报销说明

来源: 黄岩城乡居民医保中心/CXJMYB

近期,有多位参保人携带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以下简称“华山医院”)相关分院的住院材料前来报销,经核实后不能报。究其原因,病人所在的医院均不符合黄岩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根据黄政发办[2015]144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住院就医的,省内限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省外限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以下华山医院分院不符合我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住院费用不能报销,请各参保人注意:

1、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东院,非当地医保定点不可报。

2、上海华山神经外科(集团)伽玛分院(上海伽玛医院),无等级不可报。

华山医院很多分院都是由总院相关科室牵头,多家医院以分院形式提供床位设备,机构设置比较复杂,机构性质也扑朔迷离。很多病人通常被医生告知总院床位紧张,建议其到分院住院,还有些甚至口头承诺病人该住院费用回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是可以报销的。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在此提醒各位参保人:1.住院费用是否可报,以参保地医保政策为准;2.医疗机构总院性质不等于分院性质;3.参保人在哪家分院住院,住院发票就应该由哪家医院出具,不要企图以带总院公章的发票蒙混过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有能力鉴别。

由于华山医院分院设置较多,其他各分院性质,我中心一直在跟上海当地社保机构反复核实确认。我中心在处理报销的过程中与涉及华山医院的所有参保人签署“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市局的指导进行报销。经核实,若参保人所就诊医院是上海市非医保定点机构或者医疗机构等级不符合规定的,可直接拒绝报销。因先前医疗机构性质不明确的情况下已报销的参保人,需无条件退还报销的全部金额,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