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情况分析的通报

来源: 医药报/xbyytm

关于2016年度全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情况分析的通报
        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坚持以深化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主线,以药品保障供应体系建设为基本,强化监管,注重效能,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稳步推进。
一、全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基本情况
(一)采购总品规
2016年共有158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8459个中标品规参与了我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其中,基本药物4175个品规,非基本药物4284个品规。见图1
(二)采购总金额
2016年全省药品采购总金额为80.75亿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21.69亿元,增幅为36.73%;配送总金额为79.65亿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22.07亿元,增幅为38.33%;
入库总金额为76.02亿元,与2015年比增加了21.67亿元,增幅39.86%。其中,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金额35亿元,增幅28.63%,非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金额45.75亿元,增幅43.64%。见图2、图3

(三)平均配送率
2016年全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均配送率为98.83%,
较2015年增幅了2个百分点。其中基本药物配送率98.98%,非基本药物配送率98.46%。见图4
2016年药品中标企业主体配送情况较2015年相比有明显提高。见图5、图6、图7



二、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情况
(一)各市州网上采购覆盖率对比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1985个医疗机构申请了网上采购。其中1861个医疗机构实现了网上采购,网上采购覆盖率93.75%。其中嘉峪关市、天水市、武威市网上采购达到全覆盖;白银市、定西市、兰州市、陇南市覆盖率较高;金昌市覆盖率低。见图8
(二)各市州网上采购总金额对比
2016年度,省直属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总金额增长显著,较2015年相比增幅67.17%。14个市州医疗机构采购总金额较2015年比较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增长较明显的市州为:天水市、定西市、庆阳市、临夏州、陇南市等。见图9
(三)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药品采购总金额比例
1、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
2016年度,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高于40%的医疗机构有6个,分别为:武威市第二人民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金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武威市中医院、天水市中医院、武威市凉州医院。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低于20%的医疗机构有8个,分别为:甘肃省肿瘤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见附件1)。
2、全省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
2016年度,全省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高于50%的医疗机构有102个。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低于40%的医疗机构有40个(见附件2)。
3、各市州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
2016年度,全省各市州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高于50%的市州有4个,分别为:庆阳市、平凉市、定西市、武威市。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低于40%的市州有2个,分别为:陇南市、金昌市。见图10
三、药品价格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信息公开办法》(甘卫药政发〔2015〕282号),全省医疗机构自2015年7月起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主动按月公开本单位使用的药品价格信息,并在每月前10个工作日填报维护上月信息。经统计,2016年全年共有1521个医疗机构参与价格信息填报,共填报数据160.7万条。574个医疗机构未参加价格信息公开,包含临夏州141个、甘南州128个、陇南市83个、平凉市58个、庆阳市44个、白银市32个、金昌市22个、武威市  15个、张掖市14个、定西市13个、酒泉市  9个、兰州市7个、天水市2个、省直属6个(见附件3)。未及时按月填报价格信息的医疗机构共计1360个(见附件4)。
四、短缺药品监测数据填报情况
根据《关于建立全省短缺药品信息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甘卫办药政函〔2016〕339号),我省在省级9家医疗机构,市、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了276家短缺药品信息监测机构。自2016年7月起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按月(每月30日前)填报当月本单位短缺药品监测信息。经统计,2016年共有212个短缺药品监测点参与数据填报,有64个短缺药品监测点未进行填报。未填报的市州分别为:临夏州22个、庆阳市12个、陇南市12个、甘南州6个、金昌市4个、定西2个、白银1个、平凉1个、张掖1个、省直属3个(见附件5)。
五、存在的问题
2016年,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等有效措施,全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除嘉峪关市、天水市、武威市外,其余市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尚未达到全覆盖。
(二)2016年药品整体配送较好,但有生产企业反映配送中违规现象仍有发生。如:采购与配送品规不一致、以次充好、擅自改变配送价格等各种违规等情况存在。
(三)因部分市州医疗机构对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政策重视不够,导致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偏低,未达到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要求。
(四)部分市州药品价格信息填报及短缺药品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需进一步规范。
(五)部分市州药品网上采购金额尤其是基本药物采购仍有提升空间。
六、处理意见
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甘卫发〔2016〕180号)有关要求,将对2016年未达到基本药物使用最低比例(三级20%、二级40%)、未及时进行药品价格信息公开和短缺药品监测数据填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按月未填报的信息次数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扣减积分(每月次扣减2分,累计扣减)。(见附件4、5)。请各市州对辖区尚未开展信息填报的单位及时督促,责令整改。
 
附件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或网址:http://t.cn/R6bWZ1z
1.  2016年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金额占比排名
2.  2016年全省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金额占比排名
3.  2016年全年价格信息未填报单位统计表
4.  2016年全省药品价格信息填报情况统计表
5.  2016年全省短缺药品监测点填报信息统计表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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