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终于落地!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全城同步

来源: 基层卫生智库/H4China


北京:

3684家医疗机构

推行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于3月22日正式发布,并将于4月8日全面实施。自2012年北京市5所市属医院实施医药分开改革试点以来,此番全面改革的铺开,酝酿了5年甚至更久。

作为首都,北京的任何改革都有风向标的意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也经历了诸多磨合。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方来英将此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特点归结为4个坚持,坚持三医联动、坚持同城同步、坚持改革与改善同步和坚持着力推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九龙治水”、“八路大军办医”的格局会不会就此扭转?这项改革将会给行业带来哪些反馈?又将对百姓看病就医带来哪些影响?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并设医事服务费


方来英介绍,此次改革范围涵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涉及全市3684家医疗机构。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医事服务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据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调整报销政策。其中,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定额报销40元,二级普通门诊定额报销28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额报销19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


对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阳光采购的药品,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医保都按规定报销。

此次改革还调整了医疗救助标准,北京市城乡低保、低收入等社会救助对象门诊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元调整到6000元。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调整到85%,全年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调整到12万元。

 

调价需在硬物耗和软服务之间统筹平衡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北京市公立医院执行的5300多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大多数形成于1999年。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中,检查、化验和卫生材料收入占到66%,而诊查、手术、治疗、护理等项目收入仅占34%。 通过改革,在硬物耗和软服务间,进行统筹平衡,提升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让患者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此次价格调整按照升降搭配的方式,优先安排了矛盾比较突出、有改革共识的5类435个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床位、护理等综合医疗服务类,CT、核磁等影像学诊断类,针灸、推拿等中医医疗服务类,部分临床手术治疗类和临床物理治疗类。

该负责人坦言,目前,北京市75%的服务项目价格低于成本。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主要是用药量大、药价高、检查多、化验多、护理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本次改革,重在调整不同医疗服务项目间价格的比价关系,引导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具体为“一升两降”:上调了护理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比如普通床位费从28元调整为50元、针灸从4元调整至26元;降低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比如PET/CT从1万元降低到7000元;降低药品价格,药价平均降幅在20%左右。经测算,改革后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患者费用负担总体没有增加。

就患者个体而言,由于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费用会有不同影响。比如以药物治疗或者CT、核磁检查患者费用一般会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诊疗费就会有一定增加。据卫生部门测算,门诊患者费用有所下降,次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费用略有上涨,例均涨幅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调价首次增加“项目内涵”,即对每一项的操作过程和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了清晰、详细的描述,减少信息的不对称,让患者看得明白,同时也有助于医疗机构规范操作、提升服务。


阳光采购工作以基层为重点


“阳光采购”是北京市药品采购的一种新机制。为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北京市针对市场供应充足的常用药品,动态联动全国省级采购最低价格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引导北京市同类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如“格华止”的降价幅度达到了8.9%。方来英说,通过改革,社区与大医院在可采购品种上实现了统一,社区能够采购到大医院的所有药品,加之前期市人力社保局也出台了社区与大医院的医保报销目录统一的利好政策,相信这两项政策能够极大的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会有越来越多的患者前往社区就医。

    但是,方来英也强调,这并不等同于所有药品均能在社区使用。药品的使用在满足患者需求的基础上,同时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开具药品的医师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也必须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在满足患者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必须坚持医疗质量与安全原则、坚持结合功能定位合理配备药物原则、坚持基本药物优先原则、坚持四类慢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四类慢性疾病)药物优先原则。

据统计,三级医院药品配备数量平均在800种左右,二级医院药品配备数量平均在600种左右,社区一般在300种左右。对此,方来英说,社区有可能不会将全部药品配备齐全但为方便患者要求医联体范围内的慢病药品目录尽可能统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配合阳光采购的实施,该局将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监管,保障药品采购渠道规范合法。运用“药品销售票据追溯系统”,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坚决杜绝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


本报记者姚常房 特约记者姚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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