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医保】“小儿肠胃康颗粒”诚招上海各医院小包商

来源: 沪上医药联合体/shyyq021

儿科医保,全市中标,基层社区均可使用!


一、零售价:42.02 中标价:38.20

二、模式:诚招上海各医院小包商

三、商业渠道: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四、联系电话18930909757

五、个人微信号:jys021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肠胃康颗粒

商品名称:小儿肠胃康颗粒

英文名称:

拼音全码:XiaoErChangWeiKangKeLi(QiangZhuang)

【主要成份】鸡眼草,地服草, 谷精草, 夜明砂,蚕砂, 蝉蜕,谷芽, 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 麦冬, 玉竹,赤芍, 甘草。

【成 份】

化学名:

分子式:

分子量:

【性 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适应症/功能主治】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规格型号】5g*12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禁 忌】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 藏】密封。

【包 装】每盒12袋,每袋5g。

【有 效 期】36个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108

【生产企业】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