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药监局发布6个公告,共注销26家药商《药品经营许可证》。
公告显示,根据南阳市药监局清理及企业申请,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且未依法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向该局提出GSP认证和换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依法分别注销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康健大药房、桐柏县永春堂大药房等26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统计,截至2016年11月21日,河南南阳市药监局共发布了23个公告,注销57家药商《药品经营许可证》。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企业,自注销之日起,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来源:医药地方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