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医改落地】医药分家全面启动!

来源: 东方京城中医院/dfjcz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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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公立医院15%的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调整435项医疗服务价格;


  3月22日下午,北京市发布了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4月8日开始,所有在京公立医疗机构,将实施这一新的政策。

3600多个医疗机构参与医药改革

  根据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和确认,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


  这次改革范围包括所有在京的政府、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


  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这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亮点一:增设医事服务费

长期以来,在医疗机构收费项目里,一直就有挂号费、诊疗费(也叫诊查费)。


挂号费,原本意思是患者进入医院,需要首先进行初步分诊,交清挂号费之后,工作人员就会发给患者“门诊病历本”,这些服务费用和人病理成本费就构成了“挂号费”,而且通常“挂号费”还是患者于医疗机构形成医疗服务合同的标志。患者挂了号,就自然和医疗机构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患者在医疗机构内部的权益受到侵犯,医疗机构有责任的就应该担责。


诊疗费包括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是医生为病人看病诊病、技术服务价值体现,但是一直以来,标准太低。


这次北京市借取消药品加成之机进行了彻底改革,直接取消,并增设医事服务费。而医事服务费在新医改之初,本来并不是“计划内”的项目,原来设计的是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但由于一方面“药事服务费”怎么收意见分歧很大,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既然要取消药品加成,目的就是破除“以药养医”,而取消后又增设一个“药事服务费”仍然没有摆脱“药”,让人民觉得只是将药品加成变了一种收取方法,因此一直没有落地,最后,才形成了一个共识就叫“医事服务费”。


亮点二:规范医疗价格服务

  医改后,大家看病到底比以前贵了还是便宜了?除了新设立的“医事服务费”价格高于以前的挂号费和就诊费,还有哪些变化呢?


  这次的医改实施方案中,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方面,优先规范调整了矛盾比较突出、各方面改革呼声较高、基本形成共识的5类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具体项目包括:


  综合医疗服务类,如床位、护理费等125项


  影像学诊断类,如CT、核磁等185项;


  中医医疗服务类,如针灸、推拿等96项;


  临床手术治疗类,如阑尾切除术等26项;临床物理治疗类,如放疗等3项。



亮点三:实施阳光采购

  按照新政策要求,今后,药品采购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价格信息可全程追溯。


  新政明确规定,采购价格实现与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价格动态联动,公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价格、数量和药品调整变化等情况。


改善医疗服务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改革方案还提出改善医疗服务、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财政分类补偿机制、加大医保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等内容。


  通过改革,到2017年底,北京全市公立医院(不含中药饮片)的药占比,力争降到 30%左右;不含药品收入的每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 20 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处方管控 绩效考核 多措并举 


  这次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有不少变化。那么这些措施实施后,又怎样来监管?


  在一些先行试点医院,会有主管药师对门诊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综合监管。此外,这次医改的配套内容——绩效管理中,还有一项举措:对于屡次开出不合理处方的医生,将根据不同情节作出相应的教育或处罚。而患者满意度、投诉量等指标,将与医生的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同时,这次医改新政中的一系列指标要求,也倒逼医疗机构自觉加速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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