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健食品减负 监管部门需要立即走起

来源: 紫诚医药并购信息/zc13938703155

连日来,个别媒体从会销模式开始,从保健食品入手,收集了部分案例对于欺骗老年人的不法行为进行了连续集中的报道,并得出保健食品会销等于“骗销”、保健食品销售全是“套路”、针对老年人的骗局保健品高达40%的片面结论。同时,借所谓专家之口,说保健食品科技含量低,并发问“保健食品那么好为什么网上、超市买不到?”一时间,保健食品被贬得几乎一无是处,会销更是从卖产品的方式之一变成了骗局。毫无疑问,打击欺诈行为是利国利民之举,但是这样一些观点有失偏颇的报道,不仅仅是外行人说外行话,更是从客观上伤害了保健食品这一行业。


按照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6740-2014)的规定,保健食品是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这就是保健食品的属性。保健食品需经过动物和人体实验明确其安全和功能后,才能获得批号。那么,让我们来看一看在这些媒体的报道中又是如何评说保健食品的呢?


一方面,报道中所展示的违法的“保健品”,都是戴着“蓝帽子”的保健食品。另一方面,又给了保健食品不同的说法:受骗的老人说,买保健食品是为了精神寄托;违法的骗子说,吃了保健食品能够治疗疾病;报道的媒体说,老人买保健食品是上当受骗……精神的依托、治疗的药物、骗人的工具……保健食品有那么多的功能和作用吗?保健食品真的是扛了不能承受之重。


显然,这样的片面说法违背了保健食品的基本属性,给保健食品加上了重负,更是离间了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认同感,误导了保健食品的市场走向,阻滞了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


的确,在保健食品行业中存在的“害群之马”必须整治;在会销模式中的藏污纳垢需要清理。然而,惩治也好,清理也好,首先目标要精准,其次方式要得当。如果连保健食品概念属性都没有搞明白,连会销行业的真实内涵都没有搞清楚,就把板子打在会销模式上,打在保健食品上,必将会对行业造成伤害。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保健品行业内的违法乱纪分子,损害的是一个区间,且上有德,下有法,中有市场规则,来遏制惩处他们。那些信口开河的媒体带来的严重后果,不仅误导了消费者,更是伤害了行业。


老年人缺乏精神寄托需要给予关爱,企业的违法行为需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道理,需要深入的科普,而远离保健食品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健康中国,保健食品不能缺位,而是应改善其生存环境,让保健食品按照应有的属性,按照适宜的路径和规则健康成长,这也是监管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


实际上,监管部门创造一个有利保健食品成长的环境并不难。一是带好行业组织,通过他们深入行业,了解真实的信息;二是用好专家队伍,做好消费者的科普工作;三是管好媒体声音,对行业给予正确的舆论引导和支持。在这一基础上,对行业进行规范和治理,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就形成了对行业有效的监管体系。


可以想见,如果媒体不请外行专家来说外行话,如果媒体曝光行业丑陋现象时对假冒的保健食品和违法企业给予明示,如果报道中说明白食用保健食品的目的是使人们不得病、少得病,如果媒体本着弘扬正能量的目的在扬优的基础上去抑劣,这样的舆论监督就会精准、有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任务。贯彻思想、完成任务,无论如何不应该,也不可能少了保健食品的贡献。由此,保健食品行业遇到挫折,监管者必须出手,纠正媒体失准的声音,给行业以正确的引导。


让保健食品走得更远更好,监管部门需要立即走起。

来源:中国食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