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行为,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造成危害,严防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县卫生监督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整治重点为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是否使用专用包装和容器,医疗废物暂存点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是否有防蚊蝇、防盗、防雨、排风设施,是否按规定处置,是否有处置记录,实施集中处置的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填写了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等内容,对查出的问题均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