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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挂牌仪式结束后,东湖高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张文彤发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国际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即光谷“开放十条”。
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涂山峰主持发布会。东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东湖综保办副主任戴希参加。
“开放十条”出台背景
东湖高新区国际化发展始于上世纪90年代,目前已经跨越起步阶段,“武汉•中国光谷”品牌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较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一是产业国际化竞争力提升,特别是光电子产业已经成为该领域代表国家参与世界竞争的主力军。
二是企业加快走出去,烽火科技、长飞光纤、光谷北斗、人福医药等一大批科技企业走出去,累计74家企业在51个国家实现投资,9家企业海外上市;外贸出口占武汉全市一半以上,占湖北全省约三分之一。
三是海外资本、人才加快聚集,聚集外资企业7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65家;聚集“千人计划”326名、海外人才团队4000余个、华侨华人高端人才4万多人。
当前,创新全球化深入推进,我国日益成为全球创新资源流动和配置的关键枢纽,国际化成为国家高新区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的重要驱动力。
加快推进国际化发展,提升全球高端资源配置能力,是东湖高新区发展面临的紧迫任务。
自国家启动建设自贸区以来,东湖高新区在省市正确领导下,大胆先行先试,以建促批。
自2014年8月以来,围绕行政审批与服务、科技创新、科技金融、对外开放“四大特区”建设,东湖高新区共计推出154项先行先试事项,形成了115项制度性成果,着力构建与国际贸易通行规则相一致的制度框架,有力提升了高新区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了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
湖北自贸区在2016年8月获批以来,东湖高新区按照“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力争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创新创业活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要求,研究推出了东湖高新区国际化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和实施意见。
“开放十条“三大类内容
为加快实施开放驱动战略,提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国际化发展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
“开放十条”政策的总体目标是“应急谋远”,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着眼未来、把握趋势;二是痛点思维、弥补短板;三是充分借鉴、注重衔接。
十条具体内容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 “谋远”类,即《意见》的第一、二、三、四条。此类政策属于有突破性的重磅政策,支持力度国内领先,重在搭平台,建网络,对国际化工作进行长远布局。
设立10亿元国际化发展专项资金
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东湖高新区要素国际化、产业国际化和环境国际化等方面。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估机制。
第二条
打造全球一流国际合作服务平台
吸引国内外专业机构在东湖高新区建立国际合作服务平台,以全球招标方式,五年内吸引3家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平台给予2000万元资金支持。
每年对平台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对促进高新区国际化发展成效显著的平台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条
引进国际顶尖众创空间
面向全球创新高地,吸引运作模式成熟、能够批量生产创业企业的国际知名众创空间落户高新区。
以全球招标方式,五年内吸引5家以上国际顶尖众创空间,每家给予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每年对国际众创空间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对孵化和培育全球一流科技创业项目成效显著的给予一定奖励。
第四条
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园建设
支持区内企业、机构在境外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园,推动东湖高新区优势产业和企业国际化发展。
五年内支持5个以上具有重大示范意义的、由区内企业和机构主导建设的国际科技合作园,对符合条件的国际科技合作园给予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区内企业、机构在境外国际科技合作园落户的创新创业项目,按照5万元/项目的标准奖励国际科技合作园,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二类
“应急”类,即《意见》的第五、六、七、八条。此类政策重在补短板,快速提升高新区国际化水平。
第五条
支持跨国技术转移和国际研发合作
吸引全球知名企业、高校院所在高新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按实际投资额给予10%资金支持,最高500万元。
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上一年度认定登记的国际项目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对区内企业或机构建立并获得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企业国际研发合作费用支出给予30%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支持金额最高200万元。
第六条
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对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外专利的按2万元/件给予资金支持。对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一次在5个(含)以上国家成功注册商标的企业和机构,按2000元/件给予奖励。
对主导创制、参与创制国际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项、50万元/项的奖励。
对企业参加或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工作会议分别给予5万元/年或10万元/年的资金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总额最高500万元。
第七条
支持企业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支持具有先进技术、品牌优势、规模实力或市场基础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对企业境外新设研发、市场等分支机构,按照30%的比例给予前期费用支持,其中研发分支机构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市场分支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八条
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服务出口
对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首次突破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的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高新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40万元、8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
对于技术服务出口,按照上述标准的双倍给予奖励。
第三类
对接国家战略类,即《意见》的第九、十条。
第九条
设立“一带一路”发展基金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牵头、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吸引机构投资者、产业资本等参与基金组建,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区内企业开展境外技术并购、国际产能合作等。
基金总规模50亿元,首期10亿元。
第十条
支持“侨梦苑”建设
设立华创基金,支持高层次华侨华人和侨商到东湖高新区创业投资。对参与华创杯创业大赛获奖并在高新区落地的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华创学院开展创新创业培训,给予培训费用50%的补贴,单个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三年,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国际化发展思路、路径和目标
“123”发展思路,即深入实施“开放驱动”一大战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两条路径,重点推进要素国际化、产业国际化、环境国际化三大工程。
国际化发展目标,争取到2020年,实现出口总额400亿美元、欧美日专利数以及境外注册商标数3000项、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外籍常驻人员20000人的发展目标,国际化发展水平跻身国家高新区第一梯队,将东湖高新区建设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关键节点,建成享誉世界的“光谷”。
目前,东湖高新区正围绕建设“天下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的总体目标,推动东湖高新区国际化行动方案落实,实施“开放十条”政策,打造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新支点,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贡献更大光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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