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房的服务员正在向记者介绍“耳博士通窍耳聋丸”
“耳博士通窍耳聋丸”本来只是一种普通的处方药。
然而,又有商家用它盯上一些老年病患者的腰包,经非法小报的广告“包装”便成了“耳病救星”,“专治耳鸣耳聋,治一个好一个”的灵丹妙药。商家还称,一个由“佴教授联合中华耳病基金会发起全国性公益救助活动”——“健康中国行90天康复耳病大行动”正在进行中,买药还“可以享受国家补贴”。
面对这神奇般的宣传,着实令不少老年患者深信不疑,七旬的李老先生就是其中一个,竟要宁舍亲情也不舍药。
这到底是一种什么药?对此,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进行了调查。
图为“耳博士通窍耳聋丸”以及李先生提供的多种有虚假宣传内容的非法小报
日前,沈阳市民李先生向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反映说,近年来70岁的老父亲听力越来越差,最近迷上一种宣称专治耳聋的“神药”——“耳博士通窍耳聋丸”,不买不行,根本听不进去劝,对家人是非骂即摔,声称要离家出走,让家人感到很无奈。
李先生说,为了老父亲的耳病,各家医院没少去,但也都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只能慢慢地调理。几天前,老人在早市上接到一张小报,宣传一种“专治耳鸣耳聋”的药,说得是神乎其神,还有多个治愈的“病例”。这张小报一看就不是正规出版物,不仅在虚假宣传,有的内容不堪入目,他们专在早市上忽悠一些老年人。
李先生说,家人不是舍不得花钱,可像耳聋这样的老年慢性病,根本就没什么特效药。而现在一些无良商家为牟利不择手段,有的用保健品充药坑骗老年人,而这种有“国药准字号”的药更具有欺骗性。
李先生说,希望媒体能多曝光这类骗局,通过记者的调查揭露警示更多的老年人,免得上当受骗。谁家都有老人,谁都会有老的那一天,劝那些无良商家少做无德的事。也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此类问题,严查严管,别让无良商家再骗人。
在李先生提供的那张四版小报上一共介绍有三种“国药”,除此之外,无任何有关出版单位、书(报、刊)号等信息。从内容上来看全是“药到病除”的“神药”,其中,一种“补肾”药的描述竟“涉黄”。
而“耳博士通窍耳聋丸”,在“治一个好一个”的宣传下,有多位患者“现身说法”,买药可“享受国家补贴”。
“耳博士”还做出四大书面承诺:
一、顽固性耳聋,3天见效,“30天康复”;
二、神经性耳聋60天“自由畅听”;
三、老年性耳聋3天“消失”,90天“一生无忧”;
四、混合性耳鸣耳聋90天“完全康复”。
记者在网上对“耳博士通窍耳聋丸”进行查询,结果发现同一批号、同一生产厂家的这种药,竟有多种不同的“名字”(标注在“通窍耳聋丸”前面的“字”),多种不同的包装。还有该品种的药在国内多地因“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虚假宣传问题受到执法部门的查处。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同一种药出现几个“名字”与几种包装,或因经销商为自己的利益,要说明此药非彼药;或通过“改头换面”说明后者疗效更佳;或因受到查处,通过改名换装重新上市等。
这位业内人士还说,按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某种药品改名、换包装等,必须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否则就是违规。
在这张小报上,“耳博士通窍耳聋丸”(经查该药属处方药)有两种销售方式,一个在该药房进行销售,另外是一个“400”的送货咨询电话。
记者先是拨通了那个“400”的电话,一位自称姓孙的女士做了接待。
记者:你这是“耳博士”的销售电话吗?
孙女士:对。
记者:你这药到底怎么样啊?
孙女士:咱这是纯中药国药准字,无副作用。
记者:老人从早市拿回来的小报是咱这宣传的吧?
孙女士:是啊。
记者:我看这上面说这药挺好……
孙女士(未等记者说完,接过话):对,那厂家宣传的广告。
记者:你们卖药的地方在沈阳吗?孙女士:对,在小河沿那儿。记者:就是报纸上那个药店呗?孙女士:对。记者:这个电话(“400”电话)也是咱药店的啊?
孙女士:对。
记者:我去(药店)找谁?
孙女士:直接来就行,要是怕买不着,你就把那个报纸广告带着,有优惠。
记者:如果不去(药店),你们能把药送到家不?
孙女士:能,没问题,只要是沈阳市内都行。
3月22日上午,记者又专程来到该药房。手拿小报的记者刚一进门,右侧柜台内的一位女服务员喊道:“你到这边来吧。”此时,一位中年男子拿着与记者同样的小报,在咨询一种“补肾”药。在对面的一个柜台前,有两位老者也是拿着另一种小报在买药。
记者注意到,这家药店与记者所去过的有所不同,这里的服务员明显多,还有柜台上广告小报多,宣称“神药”的品种多。
在与服务员简单沟通后,记者花99元买了一盒“耳博士通窍耳聋丸”。在药品说明书上,“功能主治”表述为: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还标注该药需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此外,记者还在全国公益性组织网站进行了查询,结果并没查到有关“中华耳病基金会”的信息,也没能查到有关“佴教授”的情况。
3月24日,为进一步调查“耳博士通窍耳聋丸”的情况,记者先后走访了相关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
在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记者所拿的广告小报做了解答。
1、发布药品广告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发布。
2、“药品广告必须标明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名称”;
3、不得“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4、“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5、“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等。
所以说,“耳博士通窍耳聋丸”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
除上述问题,该药房还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的问题,用电话方式销售药品也是违规的。
沈阳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称,小报无任何正规出版物所必须标注的信息,涉嫌属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非法出版物,刊载的广告内容属虚假宣传,毫无任何可信度而言。
特别提醒老年朋友们,有病一定要去正规医院诊治,由医生对症下药,不要轻信极具诱惑力的广告宣传,还有那些来路不明出版物上刊载的广告,千万不要跟着虚假广告跑,容易上当受骗,耽误治疗,甚至危及生命。
还有,老人要是有上述情况,家人不要一味地指责或埋怨,这样易使老人产生反感,应耐心说服,多用反面事例告诫老人,只有正确求医,合理用药,才能保证身心健康。
最后,如果发现老人上当受骗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来源:连锁药店整理自网络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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