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医保政策引导的分级诊疗模式——青海
2017年04月05日11:10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一、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级诊疗工作的全面启动
2013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合理支出医疗费用意见》、《青海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制度》、《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方案》三个文件。在实施过程中,把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实行双向转诊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系统、联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在全国率先全省范围内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二)分级诊疗工作的政策完善
2014年2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审批和医保管理部门审批程序简化转诊手续;规范异地居住参保群众和特殊人群的转诊程序,明确同类疾病再次入院治疗和不具备转诊条件地区的转诊程序;对转诊率、住院起付线、检查结果互认、分级诊疗就诊范围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三)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
1.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等9种慢性疾病的分级转诊指征,通过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整合共享检查检验资源等措施,合理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2.为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诊疗,制定了三级、二级和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病种范围,明确了150种二级医院和50种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各地区和各医疗单位可对诊疗病种数进行10%—30%的调整。制定了787种三级医院诊疗病种目录,包括457种疑难重症疾病和330种代表性疾病,目录对各疑难重症疾病的治疗方法进行了具体描述,对代表性诊疗病种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的平均住院日做了明确要求。
3.充分发挥医保调控作用,一二三级住院费用报付比例分别为90%、80%、70%,严格控制越级诊疗,对非急危重症患者越级诊疗的,医保报付比例下浮10个百分点。
二、主要成效
(一)规范了诊疗秩序。通过实施上下联动和分工协作,进一步推动了双向转诊机制,规范了诊疗秩序。
(二)提升了基层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治常见病、多发病的患者逐步增多,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从2015年的56.4%上升到63%,住院人次和医疗收入有所增加,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三)减轻了群众费用负担。通过医保政策引导,群众小病能在基层获得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大病才转到上级医院。县域内就诊率从2015年的84.6%上升到88.7%。
(责编:马晓慧、许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