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临潭卫生计生”可以订阅哦 为了进一步提升卫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根据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九部(局)下发了《关于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消防宣传“七进”)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特制作一期关于消防安全的知识内容。
消防安全知识
防火常识
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电气设备。
2、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3、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4、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5、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6、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7、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8、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9、不能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
灭火常识
1、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2、燃气罐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阀门。
3、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 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4、救火时不要贸然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逃生自救常识
一、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干部职工普遍掌握“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以下简称“一懂三会”)知识。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二)消防法律法规;(三)火灾预防知识;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三、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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