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这样处理效期产品,损失一定降到最低!

来源: 罗浮山精品药店/lfsjpyd


任何零售店,出现滞销商品都是正常的,商品的有效期管理应该是门店管理中一项“重要但不紧迫”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店长应在药品还没有沦落为近效期商品时,就制定了有效措施并实施,把近效期商品所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具体措施




第一步:

按月导出商品销售汇总表,筛选出那些月销售数量低于5的商品,并进行分析。


季节性商品应及时联系采购部退仓,其他商品如在退换货期内(从批发公司采购回的药品,绝大多数都有2个月左右的退换货期),应及时联系退换。


如为不能退换的商品,则可以请求门店间调拨,或是制定促销、奖励方案,报请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步:

制定门店近效期商品管理制度(可在执行公司总部近效期商品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进行补充),如对于没有认真填报近效期商品月报表,而导致近效期商品损失的,如何处理。并在门店员工会议上进行讨论,确定后实施。



第三步:

按月让员工填写近效期商品月报表,每个员工只报写自己区域内的商品。


这个期限应长于GSP规定的近效期标准,一般可定为9个月或12个月,即让员工把距离失效期还有9个月或12个月的药品都填报上来,要求不能从电脑系统中直接导出,而一定要逐个商品点差,手工填写,这样才能避免疏漏。



第四步:

将所有员工填报的近效期商品加以汇总,并整理成文档,在交接班会上让全体同事都知晓。


在申请退换货的同时,可实行责任制将这些商品的销售工作分派下去,且作为店长,应带头积极地进行销售。



第五步:

对于员工不熟悉的商品,可申请培训部进行商品作用用途、联用方案、不良反应等方面的培训;每日跟进这些商品的销售情况,及时进行表扬和鼓励。



小结:


虽说近效期商品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有采购上的,也有销售上的。


如果门店店长能重视并防患于未然,把商品的有效期管理列入重要而不紧急的工作,并每月持续关注,持续跟进,是可以避免这些商品的销售变成“重要而又紧急”的工作,从而避免发生损失,导致员工工作不愉快,或是顾客的满意度下降的情形。


商品的效期管理是如此,其他工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关于效期产品,各位药店人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欢迎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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