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风暴再起,多地开始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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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两会结束半个月过去,各省市地区的新政药品监管计划陆续出台。医改下新的药品监管体制也逐渐露出睡眠。






 山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

据《大同新闻网》报道,从3月28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药品流通环节风险隐患进行排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对照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根据自身经营品种情况,对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排查,查找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各种风险隐患,列出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到位,上报书面自查报告。


同时,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各项活动进行记录,要求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以保证药品购进、养护、出库、运输等环节可追溯,并按规定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管理。



江苏: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3月上旬,常州食药监局重新修订印发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修订后的《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落实药品监管:

一.强化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将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对象分类分级;

二.按照“双随机”抽查的工作原则,合理确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

三.明确了日常监管的工作程序,并要求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当场处罚或移送稽查部门处理,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四.将日常监管的结果充分运用于药品质量安全信用。


 河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

近日,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郝利民作了《健全体制,创新机制,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全市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分析查找了存在的不足,安排部署了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印发了《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


四川:开展药品流通领域整治“回头看”

据《资阳日报》报道,今年以来,资阳市食药监管局开展药品流通领域整治“回头看”,重点检查基层医疗机构和农村小药店、小诊所,包括职业药师在岗情况、员工培训情况、GSP执行情况、许可证持有人真实性等内容,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河北:重点推进药品流通监管和药品抽检工作

近日,保定市局召开全市药品流通监管和药品抽检工作会议,就全市2017年药品批发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以及药品抽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深化重点行动。制发《2017年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启动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针对日常检查问题较多、已核减处方药及冷藏药品经营资格、城乡接合部及农村等重点药品经营企业十大类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治理整顿。


二.聚焦重点领域。以药品批发企业GSP跟踪检查为抓手,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挂靠走票、票账货款证不一致、数据造假等问题,确保通过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管理不松懈、要求不降低、质量不滑坡。


三.把控重点风险。落实“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每个重点企业抽取存在较大风险的品种,追根溯源,全面核实其购销行为,做到心中有数,把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落实到监管工作全过程中。


四.突出重点抽检。针对辖区实际,围绕区域特色品种,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在全市统一使用河北省“四品一械”抽检系统,统一使用制式抽检袋,规范药品抽检、送验程序,加大抽检指导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抽检“靶向率”。


五.提升重点行业。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鼓励中小型流通企业专业化经营,推动部分企业向分销配送模式转型。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提高零售连锁率。



山西:重点做好八项工作

据《晋中新闻网》报道,从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按照“夯基础、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争一流”的总体思路,重点做好八项工作,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八项工作为:


一.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继续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行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时间的集中整治,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二.隐患排查为统领,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以“四化”监管为基础,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紧紧抓住市县统筹、组织领导、核查处置、巡查抽检、信息公开、风险研判等六个关键环节,全面加强监督抽检监测工作。


三.大案要案为突破,不断强化案件稽查工作。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强化行刑衔接、加强执法监督,真正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


四.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规范管理水平。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扎实推进餐饮服务、保化经营、规范药房等示范建设。


五.提升效能为目标,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监管信息化方面加快建设速度,力争在白酒、乳制品、食醋、肉制品等四类产品上,实现信息化追溯的企业达到70%以上。


六.落实“四有两责”为重点,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快乡镇站所标准化建设、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基层快检能力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市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和市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工程建设。


七.“放管服”为重点,着力提高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制度,积极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继续提升审批服务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八.以机制建设为重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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