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积极抓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险扶贫工作
为深入推进全州脱贫攻坚工作,确实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红河州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将建档立卡人员医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抓好参保工作。各县市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提供的农村户籍人口数、扶贫办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认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比对、核实、参保录入工作。截止今年3月底,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530192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覆盖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二是抓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待遇落实。按照红河州人社局会同红河州卫计委下发的《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405号),对建档立卡人员医疗待遇给予政策倾斜: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个人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全额纳入报销;符合分级诊疗、按照转诊住院规范住院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由8000元降低到5000元,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0万元,提高了50%;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窗口;积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在绿春开展第一家试点。
三是好医疗政策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印制发放政策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报道城乡整合政策、惠民利民举措成效,同时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挂钩联系干部职工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认真宣传解读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如何享受参保缴费政府补助、可以享受哪些特殊医疗优惠政策、如何就医等医保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政策宣传全覆盖。
(红河州医保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