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大幅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

来源: 黄南卫生计生/hnwsjs01

       近日,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从2017年起,将全省乡村医生补助标准统一提高5000元。提标后,全省乡村医生人均总体补助水平达到15000元,其中:乡村医生补助13000元;村卫生室水、电、暖补贴1 000元;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中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给予1000元补助;我州四县351各乡村医生将获益。

       新医改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及基本诊疗设备配备,改善乡村医生工作环境和执业条件;加大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培养力度,实施8年免费订单定向培养计划,每年培养400名乡村医生;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和养老政策,为60岁以上离岗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贴,确保他们“老有所养”;在乡镇卫生院招录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拓展了乡村医生职业发展空间;鼓励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多渠道提高乡村医生政府补助,提高收入水平,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稳定了队伍,“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实现农牧民群众“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提高标准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具体措施,是落实2017年办好民生10件实事的具体行动,是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必将进一步稳定和激励乡村医生队伍,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农牧民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