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 再也不用年底突击买药!34条医保新政惠及天津人!

来源: nkyy医保科/nkyyybk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第70次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本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意见》,今年将从加快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保报销政策等10方面推出34项政策,切实提高医保在医改中的作用。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意见》涵盖了医疗保险政策、经办、监管、服务、信息化以及推动医改的工作,在四方面特点突出。该意见将在今年内实施。


1
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


本市将深入实施医保基金总额管理,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由单纯按项目付费向按总额、按人头,按病种复合型付费模式转变。 


2
构建多层次大病保障体系


主要内容是研究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对重特大疾病、罕见病、探索实行病种付费,并通过谈判机制,将特定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支付范围,实行精准保障。


3
完善医保报销政策


扩大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范围。由目前只在一级医院报销扩大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


调整住院报销起付线。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未超过1500元,退休人员未超过2500元,次年患病住院时,第一次住院起付线降至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不收起付线。


实行门诊医保额度跨年度累积。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未达到最高支付额度的,差额部分可转移到本人以后年度的住院最高支付额度中,并逐年累加计算,只增不减。 


该政策有利于缓解年底门诊突击购药问题,一定程度上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4
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


个人当年医保账户的70%可按月划入社会保障卡用于自付医疗费用、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健康体检等。该政策将有效抑制社保卡外借和药品非法倒卖,并可以相应增加居民现金收入,政策将惠及405万人。


参保人员因患病住院,年度内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可申请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用于补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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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今后再也不用年底突击看病买药了!




采买年货除了去超市大包小包往家拎,还要扎堆儿去医院开药,这俨然成为近年来的又一“特色”。据《城市快报》报道,年底突击开药曾经“倒空”了天津的部分社区医院,真正因病去开药的患者反而拿不到药。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按照目前的规定,每年一定额度的药费需要患者自付,也就是有一个起付线,超过起付线的药费,在最高支付额度以下,医保都可以报销一定比例,多的能报销90%。而医保一般会按照自然年结账,新年之后就会重新记账。患者要重新消费到起付线才能享受优惠,因此,一些患者就会选择年底突击开药,甚至将最高支付额度用满,觉得这样才是最划算的。不过,这种做法会导致医保基金被过度消耗、医院到年底人满为患等情况,而且,参保人员有病没病都去就医,医保个人账户会随之消减,其累计功能就无法体现,真正患大病时个人经济负担将难以承受。


针对这种情况,本市这次出台的医保新政就很好地解决了问题。第一、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未达到最高支付额度的,差额部分可转移到本人以后年度的住院最高支付额度中,并逐年累加计算,只增不减。也就是说,虽然你今年看病买药的钱刚刚过起付线,离最高支付额度还很远,但是这个差额可以在未来住院时使用,并不吃亏;第二、如果你今年的门诊费用没有超过一定额度,那么次年患病住院时,第一次住院起付线降至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不收起付线,这也是对节约使用门诊费用报销额度的市民一种鼓励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