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儿口镇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工作
来源: 封开卫生计生/fkxwjj
为认真贯彻落实封开县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的要求,减少河儿口镇畜禽养殖行为导致的污染。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封开县畜禽养殖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方案》、《肇庆市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近期河儿口镇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与派出所、国土所、村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生猪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行动。
(图为县委副书记陈树源同志高度重视,到河儿口镇指导清理禁养区工作)
(图为副县长甘焯安同志在河儿口镇主持召开县级畜禽养殖场清理工作动员大会)
(图为河儿口镇全体党政领导班子开会研究如何清理禁养区养殖)
本次行动通过前期的摸底调查,梳理出黄华、王富堂、徐学绪等8户,存栏共计808头,总面积达4580平方米生猪畜养户整治清单。由于河儿口镇提前谋划,采取宣传、告知、下发整改书、限期整改等工作方式,截至目前,黄华、王富堂、徐学绪、植秀飞、李太轩5户已全部清栏完成,其他3小户现已全部搬迁至非禁养区,加上之前中央环保督查工作组入驻广东,河儿口镇已经清理20户,共计28户,完成率达100%。
(图为镇党委书记、镇长与县环保部门联合到河儿口镇猪场执法)
(图为环保部门入户了解河儿口镇养殖户养殖情况,并进行登记)
(图为未清理前现场)
(图为河儿口镇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养殖户清栏)
(图为清理后现场)
下一步,河儿口镇将继续加大力气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开展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保障行动的持续性。
(图为河儿口镇工作人员开展清栏回头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指导。宣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养殖户依法依规养殖和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农技站、畜牧站等人员,要积极入户指导技术,引导养殖户树立科学养殖、生态养殖观念。
二是落实责任,确保权责一致。实行“一户一策”,包干分工,核实好养殖户的资料数据,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确保工作有头有尾,不留死角、不漏一户。
三是强化动力,整体推进,保障整改行动所取得长效性、威慑性。整改行动后,需认清此项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是一劳永逸的,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常查、常纠、常改,切实维护行动的时效性、长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