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9月底前全国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广东是这样做的……

来源: 广东卫生信息/gdwsnet


关于医改,关于药品,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关注的热点。今天,广卫君通过“四看”,跟大家一起聊聊~



看政策



新闻速递:


据新华社北京4月12电 记者12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国家发改委于近日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于今年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近日召开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说,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并做好与财政投入政策的衔接,推动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

二是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比价关系。

三是同步配套相关改革。

强化与医药、医保、医疗等改革政策协同联动,同步推进。特别是做好与医保政策的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是平衡好相关方利益。

正确处理好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患者等各方关系,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要树立底线思维,高度重视保障特殊病种群体、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贫困家庭的利益,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看北京



回看新闻


北京医改的“医药分开”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3月份正式发布。自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此次医改核心内容共有3项,分别是:

1.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2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3.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有升有降的调整。


另外,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报销的个别项目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另外,改革实施后,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保持不变。

医事服务费是啥?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医事服务费实行后,挂号费、诊疗费同步取消。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此次所公布的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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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如何?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价格检查情况看,4月8日零时各医疗机构都顺利完成了新旧收费系统切换,目前新政策执行情况平稳,明码标价执行总体到位。

从现场询问情况看,患者对新政策知晓率和理解率较高。有患者表示虽然医事服务费增加,但是药品和CT、核磁检查收费感觉下降明显,看病整体负担在减轻。



群众有嘢问
花费会更高吗?


药价平均降两成,患者总体医疗费用未增加。

在这次改革中,医疗机构所需的7000多个品种、4万多个品规的西药、中成药及生物制品,全部从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采购。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同志说,医改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20%左右。这次服务价格改革上调了护理、中医、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下调了CT、核磁等大型检查设备收费价格。


医生挣更多吗?

医事服务费是否进了医生的口袋?


医生不再靠“开药”赚钱,以优质服务获取补偿。

“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医药分开改革中的一个亮点,也是让改革可持续的关键点。”北京市卫计委有关负责同志说,医事服务费不是医师服务费,不是装进医生的口袋。设立医事服务费,意在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


看病买药更容易吗?

大医院的药社区就能买到,门诊预约更精确。



看广东



广东有“医药分家”吗?



让我们把目光拉回来广东的新闻回放:

广东首个医药分家试点在广州市妇儿中心


2月8日起,广州市妇儿中心是“医药分家”政策在广东地区首个正式落地试运行的试点。

在门诊就医的成人患者不再在医院药房取药,而需移步院外的广药集团大众医药妇儿中心店。“医院看病、药房取药”的传统就诊流程将被彻底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模式也将被打破。

医院门诊药房关闭,只保留住院药房、急诊药房和精神科、麻醉等特殊药品等。

院外药房与医院实现联网,医院可对药房等发药情况进行监控和追溯药品价格执行政府的最高限价,从全省统一的阳光药品招标平台上采购,医院与药房共同对药品质量进行把控。药店里药品的价格绝不会高于以往医院的定价。

把药房彻底分离到医院外,医院和药店是两个不同的经营主体,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家,目前广东省内我们算是第一家,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这除了是响应国家‘医改’的号召,更是优化医院就诊环境,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的一个举措。

——市妇儿中心副主任冯琼

“我们并不强制患者一定要在我们的合作药房取药,但目前只有与我院合作的药房才能与医院联网,这样医院才能追踪患者药物的使用情况,为患者用药安全提供保障。”妇儿中心药学部部长陈怡禄介绍。

看未来


广东怎么做?

广卫君之前对此也进行过相关报道,下面简单说一下:

(相关报道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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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广东综合医改正式启动!7月起公立医院药品都卖进货价


3月29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全省综合医改正式全面启动。方案明确,到2018年,全省综合医改要全面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补短板的任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站全面达标,县级公立医院“龙头”作用明显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

今年是推进健康广东建设的重要一年,启动全省综合医改是广东今年的重点工作。

据了解,今年起用3年时间,全省各级财政计划安排500亿元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的支持力度。

另一方面,今年上半年全面铺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月前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严肃查处“大处方、大检查”行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点击图片可放大)



来源:新华社、广东省人民政府、央视新闻、南方日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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