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末》采访 史立臣
2017年4月8日,新医改的又一靴子——医药分开落地,这项酝酿了多年的改革,在2012年在北京和深圳试点之后,今年在北京市全面实行。
北京市3600余家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也进行了“有升有降”的调整。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针对医疗改革提出了两项目标,第一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第二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北京医药分家全面启动,被视为信号性极强的改革。
作为医改的“三驾马车”——两票制、医保支付制度、医药分开,如今已经齐齐拉动。而作为其中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医药分开能否解决以药养医痼疾?能否破解看病贵难题?百姓看病随之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诊疗费药价有升有降
最直观的,是交费单上数字的变化。而这一变化始于挂号。
3月22日发布的《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规定,自2017年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
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市医改首创,对应原来收费项目的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三级医疗机构的医事服务费从普通门诊到知名专家,4个层级分别为50元、60元、80元与100元,二级医疗机构分别为30元、50元、70元、9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则为20元、40元、60元、80元。
借助医保定额报销,患者在普通门诊就诊,在三级医疗机构需支付10元,二级医疗机构支付2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仅需1元。
继挂号费之后,便是检查费和药费的变化。
法治周末记者从相关医院了解到,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急诊胸部CT平扫的费用从医改前的748.65元,降到了现在的245.44元。
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腰椎核磁平扫检查,按新价格400元交费,比原来的850元省了450元。
在同仁医院,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元至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
北京市民刘芳的感觉更加直观。2017年3月,刘芳的眼睛患黄斑裂孔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手术,住院前她交了14000元的住院费。术后伤口愈合不好需要二次手术,再到该医院,正赶上医药分开的政策刚刚施行,同样的检查项目,这一次刘芳比上一次少交了2000元。
不过,在一些患者看来,却是另一种感受。
因为胃病去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开药的王晨,就觉得现在去医院看病更贵了。在他拿给法治周末记者的两张处方底单上,同样的药,政策前后的药价只有5元钱的差异,但是挂号费要多花几十元,这让王晨觉得新政对自己来说是“变相涨价”。
同样,在中日友好医院药房,法治周末记者看到有患者正在取拜糖平(又名阿卡波糖片,用于控制餐后血糖),该患者告诉记者,“新政之前拜糖平就是61元,新政后还是这个价,没看出药价降了啊”。
在法治周末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并不只拜糖平有此类现象,很多患者反映某些药并没有降价。
对此,北京市卫计委回应,基层医疗机构早在2006年起就开始实行了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这些药品在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执行前,社区已经取消了药品加成,市民已提前享受到降价。
2014年,北京将基本药物品种扩充到699种,并开展了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的联动,此后,许多药品价格已处于全国较低水平,所以改革执行后价格无明显变化。本次阳光采购中,按照分类采购的原则,药品价格有升、有降,还有一部分价格持平。
如拜唐平早在2009年就已在社区实现了零差率销售,2014年,基本药物价格联动中也已完成联动,所以该药在阳光采购执行前后价格无明显变化,稳定维持在全国较低的价格水平。
对医生,只有一分钱的关系?
对于医生,新政的影响还没有立刻显现。
4月12日中午1点,在看完最后一个病人后,崔杰在食堂买了两个包子,下午1点半又要出诊,他已经来不及去吃饭了。
新政之后,这个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某三甲医院工作了6年的主治医师并没有觉得来看病的人少了,而按照之前的预测,部分慢性病人可能会从三级医院分流到二级医院。
崔杰在朋友圈转发了一则关于“医事服务费”的文章,并评论了一句,“对我来说,可能小于一分钱的关系”。
崔杰从硕士开始就在北京的医院实习,一直到博士毕业留在北京工作,谈到医生的绩效工资,他坦言在新医改以后,以药养医的现象将不复存在,因此医生的绩效工资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检查费。
因此,被患者诟病的检查费用虽然有升有降,但在论坛上法治周末记者发现,有患者反映,原来没有必要做的检查,在新政后却要加项检查。
而对于从事医护等体现技术劳动价值的项目,新政的规定也有了变化。
比如,针灸费用从4元调整至26元,普通床位费也从28元调整到50元。
北京市卫计委回应,本次医改,北京市通过“一升两降”的结构调整,实现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一升两降”,即上调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降低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事服务费的本质是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对其运行成本和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团队的补偿。其收费标准只与所服务的医疗机构的等级有关。
设立医事服务费不是补偿医生,而是补偿医院,是建立一种全新补偿机制,让医疗机构彻底告别“以药养医”。上述负责人指出。
与此同时,新政实施药品阳光采购。
所谓阳光采购,就是向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信息,动态联动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格,并在阳光采购平台公示。对于低价短缺药品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来自北京市卫计委的消息显示,自4月8日起至4月16日16时,药品阳光采购平台累积订购金额15亿元,累积节约药品费用约1.23亿元,节省幅度达8.2%。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基本正常。
4月8日至15日,北京监测的221家医疗机构门急诊药占比为45.1%,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3个百分点。另外,三级医院的门急诊次均药费为230.4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二级医院的门急诊次均药费为169.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4.2%;一级及社区的门急诊次均药费为219.5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8%。
改革其实已酝酿多年
实行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的问题已经不是新话题。
2012年7月1日起,北京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开始试水医药分开改革,旨在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
北京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分别在友谊医院与朝阳医院实施试点,即取消15%药品加成、增收42元、60元、80元不等的医事服务费。
深圳市则取消该市所有公立医院约2962种医保目录药品15%至25%的加成。
而其实,早在1997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就提出,要“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
2002年2月,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发文,明确指出,“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
自2009年新医改政策推出以来,公立医院改革、药价改革、分级诊疗、医药分离改革一直成为焦点。
在这轮新医改中,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补偿由过去的三个渠道改为两个渠道被写在了改革路径中。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公立医院执行的是1999年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公立医院为了维持正常运营,以药补医机制成为重要的补偿渠道和收入来源,而此次改革取消“以药补医”之后,要寻求相应合理的补偿机制,通过提高体现医生技术的服务收费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提高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
第三方医药服务体系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中国的“医药分开”仅涉及医院门诊,但其实住院药房的收入才是医院药品的主体收入。
“估计在一家医院的药房收入中,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比例为3:7,这意味着现阶段的医药分开只能惠及药品零售业。”史立臣说。
来源:法制周末 记者: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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