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
匆匆不过百年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细细数来
也就是这4个证
4张证
今天,小编就跟大家唠唠第一张证——出生证!
宝宝出生了,需要办理人生的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简称:《出生证》),上面记录着小婴儿出生时的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从此,他/她就是一个有身份的人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什么用途?
孩子上幼儿园、小学都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带孩子乘坐飞机,家长需要凭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购票;就连给孩子办医疗保险、出国、户口迁移等都要用到这一纸证明。所以,孩子出生后,一定不要忘了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请准确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此表由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并准确填写婴儿出生信息,并由医生签字后加盖医院公章)。
持加盖公章的首次签发登记表、婴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出生医学证明》办证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如领证人非婴儿母亲本人,需提供婴儿母亲签字并盖手印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出院前婴儿姓名或其他必须信息尚未确定者,请务必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出生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地方特殊规定除外)。
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就可以啦~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出生证》这么重要,
没有办理《出生证》的无户口人员怎么办?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来看看国家对它多么重视
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了“2017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将对各省(区、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部分地区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