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谁应该负主要责任?浙江长兴说——当属政府!
去年以来,长兴县强化政府主导责任,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信息化等手段,全面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301.4万,基层就诊率达58.9%,较2015年同比提高11%;县域内就诊率达86.7%,同比提高5%。
长兴表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正在逐步形成。
1、坚持三项原则,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开展
一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原则。2016年3月,长兴县人民政府出台《推行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把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2016年政府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程,明确由卫计部门承担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人力社保部门建立有利于分级诊疗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财政部门建立补助与签约服务数量、质量相挂钩的补偿制度;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
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原则。长兴县从2015年起,在虹星桥镇、夹浦镇两个乡镇试点启动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并与县人民医院同时启用分级诊疗和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电子签约,信息系统即时预约县级医院专家号、床位,实行双向转诊。2016年3月,分管副县长参加全县签约服务现场推进会,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三
坚持团队服务、基层首诊原则。签约责任医生负责组建服务团队,按照双向选择、竞争组合的方式,选择签约助手。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鼓励将上级医院多点执业的医生、支援基层的医务人员纳入服务团队。至去年底,全县共组建签约服务团队240个,完成签约16.45万人,规范签约率26.13%。签约人员基层门诊75.35万人次,基层就诊率80.64%,门诊转诊1419人次,住院转诊3834人次。
2、落实配套政策,确保签约群众享受优惠
一
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城乡居民医保签约人群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首诊的,医保全额报销一般诊疗费,报销额度上浮10%;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起付线下降三分之一,经责任医生团队转诊到县内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报销额度提高5%;未经转诊自行到县外医院就诊的,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情况外,其医疗费用按县外非定点医院报销。
二
增加基层药物使用保障政策。逐步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药物配备数量,允许基层医疗机构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基本药物目录外品种。对于县乡一体化单位,允许其配备使用上级医院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确保有效实施双向转诊。
三
推进区域医疗协同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和教育网络,逐步推广医疗资源区域协同服务,建立预约诊疗、上下转诊、检查结果查询和费用结算等集约化服务。利用已建立的县域临床检验、医学影像诊断、心电会诊等中心,实现检验检测等医技资源共享与检查结果互认。建立双向转诊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2016年,累计为签约人群减免一般诊疗费88.44万元,签约人员基层首诊增加报销金额375.27万元。
3、强化三项举措,确保签约服务取得实效
一
强化宣传培训。长兴县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签约服务组织发动职能,为此,各乡镇非常重视,主要领导参加动员会议,层层发动,为签约服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卫生计生部门利用电视媒体、公众微信号、义诊、健康咨询、入户上门等形式广泛宣传签约服务政策和内容。同时,在系统内部强化业务培训,让基层医务人员的熟练掌握签约服务流程,提升签约服务能力。
二
强化督导落实。建立局领导联片制度,开展签约服务集中推进月,将签约服务作为重点内容,重点关注。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组建签约团队,梳理工作流程,建立工作机制。对签约服务进度实行每日通报。对进度较慢的单位,局主要领导、联片领导实地督查,与乡镇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强势推进签约工作。
三
强化绩效考核。将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园区)年度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单项考核。建立有效签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与单位、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等直接挂钩。完善薪酬激励政策,设立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每人每年120元,不纳入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作为经考核评价认定提供了有效服务的责任医生团队的奖励,提高责任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来源:浙江卫计委基层处 长兴县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