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食药监械监便函〔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网络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我司组织起草了《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并发电子邮件至邮箱。
联系人:杨晓沫,黄勤
联系电话:010-88331431,88331411
传真:010-88331441
电子邮箱:qxjglt@cfda.gov.cn
附件:
1.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监管司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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