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监管!这市出8招

来源: 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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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云南怒江州药监局下发2017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重点的通知,将结合该州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八个方面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

持续大力对药品批发环节无证经营、挂靠走票等开展专项整治,并对城乡结合部、城乡集贸市场与农村地区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质量进行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对药品批发企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监督检查率100%,零售企业年度检查不少于4次。

二是对中药材专业市场及旅游景区中药材、中药饮片开展专项整治。

坚决查处中药材专业市场及旅游景点药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经营活动,净化中药材市场。加强药品抽验工作,质按量全面完成省、州局下达的药品各项抽样检验任务。

三是强化药品风险分析,强化风险管理。

要针对药品流通特点和问题线索,主动排查问题,消除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让“监管跑在风险的前面”。

四是开展GSP飞行检查,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

对新开办、变更频繁、被投诉举报、发布违法广告企业重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提高GSP飞行检查靶向性和威慑力,增强执法的权威性。在GSP飞行检查等工作中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要求各市县按要求完成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后的2次跟踪检查工作,对新办药品零售企业,按时申报GSP认证,统筹做好县际之间现场检查认证工作安排。

五是深化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对全州的检查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对检查员实地模拟培训,使理论与实际操作更加紧密结合,不断增强监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

六是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完善退出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提高企业的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杜绝地方保护行为。

七是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

按照属地原则,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行政区域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保障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

八是强化社会监督,形成社会共治,保证药械监督举报电话12331的畅通。

强化行业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提高监管效率。各市县确保监督举报电话的畅通,药品经营环节投诉举报案件核实率达100%;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率达10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100%;案件移送率达100%。

内容来源:怒江州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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