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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确定在全省开展第三批(市、区)创建工作。
申报条件
县(市、区)政府承诺全力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县(市、区)创建工作,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全面建设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干预活动,营造健康文化,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健全工作机制,合理评价干预效果,提高工作能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业务机构有能力承担创建工作任务,有足够的技术储备。
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自愿申报,每个市可以推荐1-2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开展创建工作。试点县(市、区)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于5月15日前集中报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省卫生计生委综合评定后,确认我省第三批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试点名单。入选县(市、区)开展为期2年的创建工作。
组织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将于2019年5月组织对第三批试点县(市、区)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命名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并适时择优推荐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市、区)。我委成立创建工作专家指导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指导和评估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做好指导和评估工作。
各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创建工作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创建工作措施。各级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是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人员培训,组织实施项目具体任务,收集、整理、上报、分析相关数据,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监督评估。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山东省健康促进试点县(市、区)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及考核指标体系~
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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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官网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