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载明编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请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复核
1. 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2. 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
3.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材料
4. 原卫生许可证
请注意您的卫生许可证需要复核了
地址:山海关卫生执法监督所新影小区6号楼5楼
环境卫生监督科咨询电话:5939665
医疗卫生监督科咨询电话:5939693
行政许可审批科咨询电话:5939828
监督所窗口电话:5136279
详细情况请联系以上科室
请上述单位提前做好验证准备,避免逾期
微信平台每月讲更新换证内容,请大家注意查看
由于系统原因可能会有遗漏,希望各单位及时检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主动申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