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海南等7省严查药店违规行为,处方药销售、进货渠道是检查重点!

来源: 连锁药店/lsyd188

近日,海南、甘肃、云南、湖南等7省份大批零售药店被查,新一轮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即将开启,大多针对处方药违规销售、非法渠道购销药品、销售假劣药等行为进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海南:万宁一家药房GSP证书被撤销

近日,海南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和乐大药房严重违反了GSP规定,依法撤销该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甘肃:兰州将启动6个月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近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将集中半年时间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整治:“走票、过票”,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篡改或造假药品经营管理基础数据,证票账货款不相符,未按规定开具税票,资金流向不合法,将特殊药品和含特殊成分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现金交易,不按药品特性储存和运输等突出问题。

药店重点整治:出租出借柜台,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计算机系统不具有自动识别处方药或过期药品、不能拦截含特殊成分复方制剂销售数量等功能,执业药师不能有效履职、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药品不能合理储存,处方药广告随意张贴等。

 开展基层用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将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小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为重点单位,确定重点品种,严查购进、储存、运输和分类管理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使用假劣、过期或非法回流药品,不按要求储运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以质量溯源制落实索证索票索管理,加大对中药材市场及其周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私制滥切、分包装贴签、非法渠道采购、擅自加工药材冒充和经营使用假劣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和规范市场秩序。

山东:青岛一药品经营企业GSP被收回

近日,青岛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兴润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经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示,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该企业GSP证书。



 内蒙古:呼和浩特严管处方药销售

近日,呼和浩特市药品流通企业诚信守法暨2017年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大会召开。会议传达了《2017年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和2017年药品零售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宣读了呼和浩特市规范整治处方药销售的《公告》。

《公告》中要求:

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凭医师开具的纸质处方或通过远程处方系统出具的电子处方。

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品,处方审核、调配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5年以上。 

未经驻店执业药师或远程审方系统审核处方,不得擅自销售处方药品。

药品零售企业审方人员必须在职在岗、挂牌明示,并为消费者提供正确的药学服务。

严禁执业药师虚挂、兼职以及履职不到位。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必须于2016年10月1月起运用其远程审方和远程处方系统进行用药指导并销售处方药品。

 ⑦ 未建立远程处方系统或没有医师处方和远程审方系统或未配备执业药师的,一律停止销售处方药品。

云南:整治旅游景区药材及保健食品

近日,云南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对旅游市场上销售的中药材、食品以及保健食品开展严厉的整治行动。

(一)中药材市场整治

整治内容

①批发企业无证经营、挂靠走票、货账票证款不一致、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

 ②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小诊所、小药店进货渠道使用非法回收药品行为;

 ③中药材专业市场及旅游景点药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检查重点

①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保健食品专柜销售是否落实到位,经销商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等情况;

 ② 各州(市)对行政区域内旅游市场销售的保健食品等产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进行检查,特别是保健食品声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尤其是螺旋藻制品、玛咖制品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却声称保健功能的行为;

 ③ 产品名称、说明书、赠送宣传册、广告中存在的未经批准的功能声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行为;

 ④  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在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德宏、迪庆、腾冲七个旅游热点区域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严厉查处非法添加药物行为。

  浙江:永康市实行新开药店岗前约谈制度

近日,永康市创新实行新开药店岗前约谈制度,在实地认证前召集药店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已有18家新开药店在认证前接受约谈。

谈风险。永康目前有药品零售企业218家,市场几近饱和,有些地方一条500米的街上就有4、5家药店。永康市食药监局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告知企业潜在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做好应对市场竞争和淘汰的心理准备。

 谈质量。该局向药店的质量管理人员强调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规范中的的关键条款,如采购合法性审核、计算机系统的全过程使用、专业人员在职在岗等,并告知其监管人员日常检查的重点和指导原则,令其规范化能够有的放矢。

 谈责任。强调法人(投资人)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法人(投资人)有责任督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尽职尽责。针对很多法人或投资人对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在日后的经营中由于“无知”而踩法律禁区,该局告知其非法渠道购进药械、销售假劣药以及违反GSP的相关罚则,使其有所知、有所畏,在法律的框架下规范经营。

 湖南:药监地毯式突击检查,31家单体药店涉案

近日,湖南省食药监局稽查局接到举报,称湖南省有部分单体药店销售大量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

湖南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分四个督办小组,分赴长沙、衡阳、邵阳、岳阳市州县集中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战役。此次行动省市县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对31家零售药店进行了地毯式突击检查。

 经查,31家零售药店均存在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现场查获稳心胶囊、脑心通胶囊立普妥、诺和灵30R、波立维、拜新同、阿卡波糖片等“热销处方药”20余种140个批次2500余盒,货值金额达20余万元。

           

来源:中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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