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公共资源交易局发布《甘肃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中标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全省医院和中标药企:调整省标价格,跟着地市议价结果走。
通知表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试点城市药品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的,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进行联动调整。
经研究决定,现对《2016年白银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集中议价入围品种目录》中低于省级中标价5%以上的药品进行价格联动调整,调整后的中标价从2017年5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
不降价,就停药
在《通知》中,甘肃对不接受价格联动调整的两个品规,决定暂停除白银市之外其他市州、省直医疗机构的网上交易资格。
很直接,不接受降价,那么全省其他地方就不采购了。价格联动的威力,又给药企上了生动的一课。要不就坚持价格不动,既然在一地价格失手,那就要有全省甚至全国价格同时下跌的心理预期。
省级招标定下的价格,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然则,在甘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58号)》的文件中的表述: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带量自行采购。试点城市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的,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进行联动调整。
就为现在价格联动下降埋下伏笔。如此一来,省级招标的作用就越来越小了,定下的价格随时有可能改变,那就干脆省点劲吧。
附:中标价格调整药品及目录,点网址http://t.cn/Ra7caTm,或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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