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千家医院实现跨省就医结算

来源: 云南医保/ynsyb2016

本报讯(记者 袁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公布了首期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开通情况。目前除西藏外,全国160个地区和1008家医院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其中包括北京的19家三甲医院。

2016年12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随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截至今年5月5日,除西藏外,全国各省份均整体或部分接入该系统,开通160个地区和1008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记者看到,开通地区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广东等省市。其中,北京地区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共19家,均为三甲医院,包括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朝阳医院等。

按照人社部此前发布的推进此项政策的时间表,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涉及此项政策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即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就是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这项政策还将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据介绍,参保人员参保关系所在地区开通后,跨省异地就医前,应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经办机构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后,在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持社保卡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