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12月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门诊申报通知
即日起,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门诊鉴定申报工作开始,2017年6月10日截止。
一、 申报资料:
城镇职工医保病人需要提供职工慢性病申请表、诊断证明、近1年内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和骑缝章)、相关化验单、检查报告单及近期二寸照片一张,北院区病人将上述材料交至门诊收费室6号慢性病窗口,南院区病人将上述材料交至医保科惠民办。
二、 城镇职工重症门诊慢性病病种:
病种共计共21种,分别是:器官移植、慢性丙型肝炎、慢性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支架植入术后、肾病综合征、重症糖尿病、肝硬化、肺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肺间质纤维化、冠心病(非隐匿性)、重症精神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帕金森氏病、结核病、癫痫、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2期及以上高血压。
三、 需要参加体检的慢性病病人由医保科专人通知注意事项,请病人预留电话保持通畅。
四、以往鉴定合格且批准期限未满的城镇职工慢性病病人,携带身份证及慢性病手册2017年5月30日前到我院医保科登记备案(朝阳院区病人在门诊收费室6号慢性病窗口,丹阳院区病人在医保科惠民办)。
咨询电话:6038551(汝州市人民医院朝阳院区)
7267726(汝州市人民医院丹阳院区)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