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人社部公布了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最新情况:截止2017年5月5日,除西藏外,全国其他31省份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共开通160个地区和1008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地区及定点医疗机构列表详见文末)。
按照年初国家出台的要求各地区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的政策,2017年上半年实现所有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2017年底前实现所有统筹区全面对接。
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跨省结算,除了全国医保联网的技术问题外,还有结算病种、价格、报销比例、医保支付标准等问题需要一一解决。
在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落地时,之前人社部也明确了医保报销的支付比例和报销目录原则,明确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而报销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国家新版医保目录已公布,44个国家谈判品种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后续将出台动态调整方案。各地的增补目录将在7月份陆续公布,截止目前,仅青海发布了增补方案征求意见稿。
国家推行按病种为主的付费改革,但各地的支付方式改革总体来说进展缓慢,目前仅有六省份出台医保支付标准方案,分别是重庆、安徽、天津、福建、浙江以及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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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或许可以解释,开通异地结算地区名单中,福建、广东、浙江、河南等用药大省进展相对缓慢(福建2家医院、浙江3家医院、河南5家医院、广东5家医院、青海6家医院、湖南8家医院),而上海、内蒙古、江西、甘肃4省虽已经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但还没有具体的定点医院信息,反而新疆是开通异地就医结算医院数量最多的省份。
依据国家卫计委的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医院诊疗人次数过亿的省份有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南、四川、北京、上海、河北(按从高到低数据),各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的情况,从高到低医疗机构总数排在前十的分别是:四川、河北、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山西、江西、陕西、湖北。
开通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地区名单
(截至2017年5月5日)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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