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药商违法被公开!

来源: 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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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河南郑州市、辽宁沈阳市药监局分别发布最新一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共涉及5家药商。

河南:2家

新密市市区德厚堂大药房

主要违法事实: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三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3、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日

郑州高新区通和药店

主要违法事实: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日

辽宁:3家

沈阳华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骨折挫伤胶囊”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第二款“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8日

备注:免责

沈阳鑫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二中路店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溴吡斯的明片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第三款第(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该公司在购进上述药品的过程中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审核了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索要并留存了购进票据,销售流向真实清晰,并未发现该单位存在其他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3条第7款免责条款“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2016年2月修订)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应当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8日

备注:免责

沈阳天悦东方大药房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购进药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没收违法产品。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4日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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