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自2017年1月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至今已经4月有余,各省也陆续公布两票制公告;具体执行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呢?
1、品种转让(持有人制度)、分包装、国内独家代理都应视为第一票;
2、同一集团但无股权关系的企业如何证明自己是一个企业,需要标准;
3、两票后,以往由二级以下渠道解决的成本现在由厂家承担,厂家只能把部分购销发票转为学术服务费和配送费,虽然部分领导认可这个费用的合法性,但没有明文,仍然有很大的合规风险;
1、托管药房风险很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太欠缺;
2、核对票面信息的职责对医院是沉重的负担,为了承担这部分人工成本,剥离部分药事服务费支付核对发票的各项成本,严重违规,但咱们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3、没有厂家和渠道的发票信息,没有核对第几票的条件,而且经常出现退货、换货、大包采购的情况,在没有有效的工具的前提下票面信息核对是个巨大且无法完成的工作;
1、大部分考虑转型,两票后很多合作都终止了;
2、打击过票洗钱应该是法律惩戒翻成,不应该是两票制的职责,因为两票制导致很多正规企业受到打击;
3、两票制导致的低价中标,使大量有成熟临床经验的药品落标,新进低价药临床和安全性没有保障,医生也不敢使用;
4、两票制对基层和偏远地区医疗机构得到急需药品没有正面效果,反而为配送增加了阻力,大企业不送,小企业没资格送,那医疗机构的药从哪来?
5、二级流通是大型流通企业的毛细血管,两票制后大企业不得不放弃二级物流的分销;
1、支付方式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需要依靠金融手段支付高额利息,这些成本都要转嫁到药品上,没有药品加成后,成本就只能由出厂价承担,变相提高了药价;
2、没有二级流通企业,大型企业的人员无法应对直接客户的需求,只能选择放弃部分小订单;
1、统计数据,配送商业印刷成本、医疗机构为了核对发票信息产生的成本是90多个亿/全国,这些成本都是要由药价买单,变相增加了药价;
2、偏远地区三票四票有减轻税负的效果,两票制后就无法享受税费低谷的红利,增加了税负,与国家政策不符;
3、以目前的票面信息核对要求执行信息化手段,会严重泄露企业机密;
1、 电子监管、信息化手段核对信息是接下来重点支持工作;
2、 建立药品特例库(小用量、偏远地区需求、基层需求、小型流通企业、短缺药品都可以建议,但是什么叫小用量、什么叫短缺需要标准定义)
3、 提供临床基础药清单;
4、信息化建设基础是:保障不断货、加强临床药学服务和合理药物补偿机制建立。
1、两票制的目的,实现该目的的方法是否唯一“两票”
2、两票制的实施对象要清楚:工业、商业、医疗机构 ;三方是否满意和存在的问题
3、大家都不满意的“试行”方案是否需要完善或者更换
4、方法适合、好坏与否的评判标准
5、过渡解读、排斥新生态衍生出来的物种是否合适——山西以政府公告方式体现(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皆为好的办法,不能因噎废食、矫枉过正)是否合适?
改革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没有经验可以借鉴。改革方法是不断完善出来的。是靠实践检验出来的。应该允许犯错误和出现偏差,但不能容忍不改正错误和修订偏差行为。
内容转自公众号:药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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